1月6日消息,華燦光電收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深交所就華燦光電為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2020年度擬為子公司提供35億元擔保額度的測算依據。部分擔保子公司資産負債率較高、公司是否存流動性風險進行關注。
深交所表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你公司對子公司、子公司之間互保産生的擔保餘額為 30.87 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 52.23%。本次審議的擬擔保對象中,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華燦光電(蘇州)有限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末資産負債率分別達 71.76%、80.88%。擔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持有下屬公司的股權提供質押擔保、其他資産抵質押等多種金融擔保方式。
即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50%,且為借款後資産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本事項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通過。
對此,獨立董事表示:被擔保方均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償債能力較強,財務風險可控,對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不構成損害。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5日晚間,華燦光電就擬出售和諧芯光(義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股權事項回復深交所,本次交易的本質在於為上市公司紓困,緩解流動性風險,是提高上市公司品質的現實舉措和緊迫需要。
根據2019年第三季度報顯示,華燦光電年初至九月末營業收入為19.66億元,比同期減少了15.81%,虧損了接近7.14億元,凈利潤比去年同期減少了243.51%。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