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對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盾安環境”或“公司”)下發問詢函,針對股權轉讓事項將導致公司合併報表預計産生虧損約5億元一事進行了問詢。
公告顯示,2019年11月23日,盾安環境披露《關於轉讓盾安(天津)節能系統有限公司股權的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盾安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節能”)與水發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發能源”)達成了股權轉讓協議,擬出售盾安(天津)節能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節能”或“標的公司”)的65%股權。本次股權轉讓事項將導致公司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預計産生虧損約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盾安環境此前公告稱,目標公司應付盾安環境及其下屬公司債務為 18.16億元。為滿足交易對方對標的公司財務結構的要求,在本次股權轉讓協議簽署後正式股權交割前,公司將通過債轉股方式向標的公司增資12.16億元,債轉股完成後目標公司及權屬企業應付浙江節能債務為6億元。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水發能源同時受讓標的公司債權為3.9億元。
對此,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盾安環境説明,債轉股前後目標公司的財務結構變化,以及本次用於債轉股的債務、剩餘債務及轉讓後水發能源受讓債權的劃分依據,水發能源受讓債權、受讓後剩餘債務的具體情況。
此外,根據評估報告,以2019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採用收益法下標的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結果為-5.45億元,由於天津節能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天津節能于評估基準日2019年5月31日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零元。
根據《轉讓協議》,雙方關於標的公司業績承諾期限為2019年至2022年全年,浙江節能承諾標的公司經審計後扣非凈利潤(各類經營性、政策性補貼等不做扣除)分別不低於7476.69萬元、9736.84萬元、9836.87萬元及1.06億元,但目標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凈利潤分別為355.9萬元、5909萬元、-9.37億元、464.9萬元。
對於上述情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盾安環境補充,目標公司的主要資産、負債情況和其2018年鉅額虧損的原因,以及公司轉讓65%的股權後能否繼續控制目標公司以確保實現業績承諾。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