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1月29日近一年的時間裏,深證成指漲了2.8%,上證綜指漲了4.3%,儘管漲幅不大,但兩大指數都收穫了正收益。
而永興特鋼的三位內幕交易當事人,在此期間,雖然獲取了內幕資訊,卻“成功的”虧損了90%。
近日,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公佈了三起與永興特鋼相關的內幕交易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三位內幕交易當事人中,獲利最多的一位賺了5000元,最終面臨5萬元的罰款;另外一位通過自有資金+杠桿,投入千萬,卻巨虧90%,另外還要面臨50萬元的罰款。
一次收購
永興特鋼是一家不銹鋼生産企業,成立於2000年7月19日,2015年5月15日登陸中小板,2019年8月變更證券簡稱為“永興材料”。
上市以後,為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永興特鋼一度計劃在新能源行業開展並購工作,並在市場尋求合適的標的。
2016年9月,了解到江西合縱鋰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合縱鋰業”)有融資需求後,永興特鋼董事長高某江、董秘劉某斌等赴合縱鋰業及江西旭鋰礦業有限公司(下稱“旭鋰礦業”)考察,並與合縱鋰業董事長李某海、董事劉某良等人見面,了解合縱鋰業和旭鋰礦業的經營情況。
2016年12月6日,高某江與李某海簽署了《關於江西合縱鋰業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旭鋰礦業有限公司之增資及股權收購備忘錄》。
2017年3月,為便於開展和永興特鋼的合作談判事宜,李某海組織合縱鋰業的股東與其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2017年6月29日,高某江與李某海就永興特鋼對合縱鋰業及旭鋰礦業增資及股權收購事項簽署承諾函。當日下午,公司股票臨時停牌。
2017年7月26日,永興特鋼發佈了《關於對江西合縱鋰業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旭鋰礦業有限公司增資暨對外投資的公告》。
根據公告顯示:永興特鋼以現金方式對合縱鋰業進行增資,增資金額為1億元,增資完成後,永興特鋼將持有合縱鋰業14.2857%的股權;以現金方式對旭鋰礦業進行增資,增資金額為1億元,增資完成後,將持有旭鋰礦業12.1951%的股權,兩次增資均使用自有資金。
合縱鋰業和旭鋰礦業同屬於碳酸鋰産業,地處江西宜春。
2017年11月29日,永興特鋼公告《發行股份購買資産預案》,稱擬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合縱鋰業67.9072%的股權,交易作價6.22億元。
加上此前現金購買的14.2857%的股權,以及2017年9月受讓原股東持有的合縱鋰業11.4691%的股權,如果此次交易完成,永興特鋼將持有合縱鋰業93.6621%股權。
不過,由於合縱鋰業要與其上游相關企業進行業務整合,可能涉及股權結構變化,所以,2018年4月25日,永興特鋼公告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産事項。
山東證監局認為,永興特鋼此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的內幕資訊形成不晚于2016年12月6日,公開于2017年11月29日。
佛友虧損達9成
而就在這其間,發生了3筆“悲情的”內幕交易。
山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10號) 、(〔2019〕11號)、(〔2019〕12號)顯示:當事人之一,合縱鋰業的董事劉同良,曾于2016年12月6日參與了合縱鋰業和永興特鋼合作事項討論及《股權收購備忘錄》條款的談判。
在2017年1月19日至6月9日,也就是內幕資訊期間,劉同良利用本人及“周某平”賬戶交易“永興特鋼”股票,其中,利用“周某平”賬戶,實際獲利7523.03元,而本人賬戶實際虧損2035.1元,兩個賬戶共計投入121.53萬元,獲利5487.93元,獲利幅度0.45%。
如果説劉同良是比較直接的內幕資訊知情人,那麼剩下的二位當事人就真的是“拐彎抹角”找“虧損”了。
當事人之二麥劍偉,是合縱鋰業股東殷某的丈夫劉某程的佛友,劉某程曾代表殷某出席股東會併發表意見,2017年3月,因討論簽署《一致行動協議》,劉某程了解到合縱鋰業和永興特鋼並購合作的內幕資訊。
麥劍偉和劉某程經常一起參加佛事活動,2017年4月份,麥劍偉、麥劍偉的母親陳某田、劉某程在金港華庭小區一個佛堂內聚會,陳某田向劉某程提出借款請求。隨後,劉某程向陳某田提供了借款。4月20日,麥劍偉在劉某程家中參加佛事活動。
其間,麥劍偉利用本人賬戶累計買入“永興特鋼”股票83.86萬股,成交金額2316.26萬元,最終虧損1166.37萬元,相當巨虧了50%。
但事情並不止於此,在麥劍偉動用的資金中,麥劍偉還加了杠桿,其通過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及股票質押交易業務融入資金709.72萬元、305.16萬元,算下來,麥劍偉的這次內幕交易虧損幅度高達90%。
事實上,在內幕資訊形成期間,永興特鋼除了短暫上漲外,基本處於“跌跌不休”狀態,尤其是在《發行股份購買資産預案》公告,並於2017年12月26日開市復牌之後,更是一路向下。
同時,永興特鋼還收到了深交所的重組問詢函,要求其説明連續兩年虧損的合縱鋰業何以實現凈利潤上億的業務承諾、以及這樣的公司其股權預估值為何增值率高達257.51%?
可見,市場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此交易並不為市場看好。
紐西蘭茶館會面後虧了4成
當事人之三楊健是合縱鋰業董事廖某的妻子孫某艷的朋友,廖某同時也是合縱鋰業股東株洲兆富成長企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及湖南兆富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廖某于2017年3月因討論簽署《一致行動協議》,了解到合縱鋰業和永興特鋼並購合作的內幕資訊。
楊健因與孫某艷關係密切,經常一起參加紐西蘭華人圈聚會。2017年4月,楊健向孫某艷提出借款請求。5月9日,廖某、孫某艷與楊健在紐西蘭一處茶館見面。6月5日、6日,廖某家庭向楊健提供了借款。
內幕資訊期間,楊健共計買入“永興特鋼”股票18.21萬股,成交金額499.55萬元,實際虧損221.39萬元,虧損幅度44%。
山東證監局認為,兩位當事人麥劍偉與楊健,在內幕資訊敏感期與內幕資訊知情人見面接觸、其賬戶交易資金來源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有關聯,資金變化、交易“永興特鋼”股票時間與內幕資訊形成、變化基本一致,存在集中買入“永興特鋼”股票的情形,交易金額較以往明顯放大,賬戶交易行為存在明顯異常,且其理由不足以解釋其交易行為的異常性。
其中,麥劍偉申辯買入“永興特鋼”股票主要是基於看好特種鋼鐵行業預期將有新的成長機會,而不是該公司的某項並購事件,另外,該次投資行為已有鉅額虧損。
對此,山東證監局不予採納。
山東證監局決定:對獲利5487.93元的劉同良處以5萬元罰款,對虧損1166.37萬元的麥劍偉處以50萬元罰款,對虧損221.39萬元的楊健處以20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