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比克是當升科技的客戶之一。
11月18日晚間,受比克動力影響,當升科技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當升科技先後於2019年8月19日、9月18日對深圳市比克動力 電池有限公司、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其償還拖欠貨款及逾期利息,訴訟涉及金額合計4.07億元,佔當升科技2018年經審計凈資産的 12.33%。但當升科技未及時披露上述重大訴訟事項,直至2019年11月13日才在《關於重大訴訟及相關進展的公告》中補充披露。
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4條、第2.1 條、第11.1.1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當升科技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同時提醒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11月7日晚間,當升科技發佈了關於應收賬款風險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當升科技以及子公司江蘇當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江蘇當升”) 對深圳市比克動力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稱“深圳比克”)、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稱“鄭州比克”)的應收賬款餘額合計37854.93萬元。
當升科技表示,公司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上述應收賬款的催收,已取得深圳比克、鄭州比克的共同實際控制人簽署的《債務擔保協議》,已取得與深圳市比克電池有限公司、深圳比克、鄭州比克共同簽署的《保證合同》,已對深圳比克、鄭州比克的全部生産線採取了訴中財産保全等措施,但上述應收賬款仍存在無法收回的風險。當升科技目前生産經營正常,上述事項未對當升科技生産經營造成影響。
深圳比克是當升科技的客戶之一,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銷售金額依次為24323.58萬元、22310.21萬元和28218.52萬元;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 當升科技對深圳比克的銷售金額為2278.43萬元。鄭州比克是深圳比克的子公司,也是當升科技的客戶之一,雙方2016年至2018年銷售金額依次為 1798.40萬元、9099.00萬元和28550.86萬元;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當升科技對鄭州比克的銷售金額為9282.50萬元。
11月12日,當升科技公告顯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當升科技已計提壞賬準備2934.56萬元。2019 年以來,當升科技已陸續收回比克應收賬款24395.64萬元。同時,當升科技已對深圳比克10條生産線、鄭州比克13條生産線等包括動力電池生産線在內的共計23條生産線,採取了訴中財産保全措施,江蘇當升和公司分別是第一和第二順位保全人。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