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去年陷入“假央企”風波的融鈺集團嗎?這家公司董事長被查了。
15日晚間,融鈺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尹宏偉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本次立案調查事項係針對尹宏偉個人的調查,公司生産經營活動不受影響,經營情況正常。
來源:融鈺集團公告
而就在4天前的10月11日晚間,融鈺集團因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收深交所監管函。
深交所指出,2018年4月27日,公司披露《關於控股子公司寧波融鈺博勝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與寧波梅山海淘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行關聯交易的公告》,稱控股子公司寧波融鈺博勝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從關聯方寧波梅山海淘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採購車輛,採購總金額(稅後)為982.54萬元。經查,融鈺集團于2017年已開展上述業務,但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履行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深交所表示,融鈺集團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2.1條、第2.7條、第10.2.4條的規定;董事會應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融鈺集團的業績也不盡人意。
10月14日晚間,融鈺集團披露前三季度業績預告顯示,報告期內,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1048.74萬元-1648.74萬元,而去年同期融鈺集團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956.25萬元。
對於業績大幅預虧的原因,融鈺集團解釋稱,受宏觀經濟影響,公司各業務板塊的營業收入規模較上年同期下降;三季度公司徵信大數據軟體服務業務營業收入及業績有所提升,公司于上半年開始加強內部管控,管理費用有所下降,但公司融資規模與上年末基本持平,導致融資成本較大。
而半年報顯示,融鈺集團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6762.8萬元,同比減少6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470萬元,同比下滑885.92%,這也是融鈺集團上市以來的首次虧損。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下半年,融鈺集團因“假央企”事件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董事長尹宏偉被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2018年7月11日,融鈺集團發佈公告稱,董事會通過了與中核國財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議案。彼時的公告中,融鈺集團屢次強調“央民合作”等關鍵詞。
不過,當時有媒體質疑中核國財的“央企”身份,稱其與此前被中核集團打假的“央企子公司華宇公司”有關聯,國資中核集團也否認中核國財為旗下子公司。2018年7月31日,融鈺集團證實,中核國財為“山寨央企”。2018年8月,融鈺集團宣佈終止與中核國財合作;同月,融鈺集團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此後,融鈺集團將中核國財告上法庭。融鈺集團發佈的公告顯示,2018年8月21日,公司因中核國財虛構國有企業身份,給公司造成了極其重大不利影響,嚴重影響了公司的聲譽,使公司面臨監管處罰風險。公司將中核國財有限公司作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今年8月22日,融鈺集團披露的判決結果顯示,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行為構成欺詐,《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融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戰略合作協議》應予撤銷 。
另外,今年3月份,證監會吉林證監局依法對融鈺集團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對融鈺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尹宏偉和江平2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黃佳慧等7名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
證監會表示,融鈺集團2018年7月11日發佈公告,在未明確中核國財是否為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的情況下,披露融鈺集團與中核國財的合作為“打造央民合作新平臺”與事實存在較大差異,足以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産生誤導。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