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交科10月11日早間發佈澄清公告稱,10日發生的江蘇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中事故橋梁的設計與本公司無關。
公告稱,公司關注到部分媒體刊登了題為《突發!無錫一高架橋坍塌,設計單位為上市公司蘇交科》的相關報道,報道稱無錫坍塌橋梁屬於312國道上海方向錫港路上跨橋路段,並以無錫市審計局網站2007年發佈的《無錫市審計局關於312國道無錫段擴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結果的公告》為依據,稱312國道無錫段擴建工程的總體設計單位是江蘇省交通科學院有限公司等。
公告表示,經核實,上述媒體報道不屬實,報道所稱的本公司承擔總體設計的“312國道無錫段”見下圖路A,而實際發生事故的“312國道無錫段”見下圖路B,事故橋梁的設計與本公司無關。
截至10月10日收盤,蘇交科收報于8.80元,漲0.69%。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