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監會網站消息,在6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證監會對兩宗內幕交易案做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金額達969.58萬元。
資料圖 中新經緯張義華 攝
據證監會網站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神州數位籌劃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産並募集配套資金的內幕資訊公開前,王駕宇與內幕資訊知情人郭某聯絡,並控制賬戶集中買入“神州數位”,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無合理解釋。
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王駕宇沒收違法所得216.83萬,並處以650.48萬元罰款。
另外,在東陽光科擬發行股份購買東陽光藥內資股股份的內幕資訊公開前,內幕資訊知情人張勇告訴其配偶周美林此次資産重組計劃,並建議周美林買入“東陽光科”,二人分別通過本人賬戶交易了“東陽光科”;郭梅高、盧英俊及龔彩霞在該內幕資訊公開前,與相關內幕資訊知情人存在聯絡接觸,並分別通過本人賬戶交易“東陽光科”,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無合理解釋。
根據相關規定,證監會對張勇內幕交易行為處以5萬元的罰款,對張勇洩露內幕資訊行為處以3萬元的罰款,合計處以8萬元的罰款;對周美林內幕交易行為處以3萬元的罰款。
同時,對郭梅高處以10萬元的罰款;對盧英俊處以60萬元的罰款;沒收龔彩霞違法所得5.32萬元,並處以15.95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強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領域是內幕交易的高發地帶,也是證監會管控、懲治內幕交易違法行為的重點。證監會將持續嚴厲打擊內幕交易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