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昨日公佈的福州中支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福銀罰字〔2020〕6號)顯示,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鑫證券”)泉州寶洲路證券營業部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對其處以罰款24.5萬元。
莊家煌時任華鑫證券泉州寶洲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對其處以罰款1.5萬元。
中國經濟網查詢天眼查發現,華鑫證券的股東為上海華鑫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鑫股份”,600621.SH),持股比例100.00%。
以下為處罰原文: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