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4月24日披露紀律處分決定,對同方股份及其時任董事長周立業、總裁黃俞、財務總監周海英、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何佳、董事會秘書張園園予以公開譴責,並通報中國證監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經查明,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1.5億元至-17.2億元,預計公司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14.5億元至-20.2億元。業績預虧主要是計提各類資産減值所致,包括子公司壹人壹本商譽減值、參股公司華融泰與中國醫療網路長期股權投資減值,以及持有的廣電網路股票出現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減值。同時,公司在風險提示部分指出,前述資産減值測試工作正在進行中,減值金額存在不確定性,除上述事項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響本次業績預告內容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因素。
2019年4月25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18年虧損額度大幅增加,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8.8億元左右。業績預告更正的原因除上述事項外,還增加了對子公司壹人壹本商譽減值金額並對其計提無形資産減值,計提大額存貨跌價損失、對子公司同方友友計提商譽減值、對持有的同方康泰股票計提減值以及參股公司華融泰、天誠國際出現投資虧損等。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公司2018年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8.8億元。
上交所表示,公司年度業績預告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産生重大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要求,充分、審慎地評估當期投資損益、存貨跌價準備、資産減值等,以確保預告業績的準確性。但公司預告的業績與實際業績狀況出現特別巨大的偏差,差異金額巨大,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差額達21.6億元,差異幅度達125%,情節嚴重。同時,公司未在業績預告中對可能導致業績預告不準確的事項進行充分、明確的風險提示。此外,公司也未及時對業績預告進行更正,遲至2019年4月25日才發佈業績更正公告,更正資訊披露不及時。
另據悉,對於上交所的認定結果,同方股份及相關責任人不認同並提出了異議。同方股份認為,公司在業績預告發佈前已與年審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充分溝通,不存在主觀故意和隱瞞,並得到會計師的初步認可。在公司實際業績與預測業績的差異中,有部分是因公司與審計機構對相關科目的處理方式存在分歧。公司對上述科目的處理遵循以前年度的一貫政策,並曾就業績預告事項徵求年審會計師意見,會計師未提出異議。相關有分歧會計科目涉及商譽、存貨跌價準備等,導致差異共計10億元。另外,公司還提出了減值存在一定的非公司可控原因等理由。上交所認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提出的異議理由不成立,不予採納。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