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深交所網站披露一份向德威新材財務總監陸仁芳下發的監管函,直指其違規減持。
深交所指出,截至2019年12月29日,德威新材財務總監陸仁芳持有公司股份297.50萬股,佔德威新材總股本的0.2958%。2019年12月30日,陸仁芳因股票質押被動平倉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德威新材股份74.37萬股,佔德威新材總股本的0.0739%,減持金額241.70萬元。2019年12月31日晚間,陸仁芳通過德威新材披露了減持公告;但並未在減持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另外,深交所稱,德威新材于2018年5月4日披露《重大資産購買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陸仁芳承諾:“自德威新材重大資産購買復牌之日起至實施完畢期間,不減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若違反上述承諾,由此給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截至目前,德威新材資産購買事項尚未實施完畢,陸仁芳減持行為違反了上述承諾。
據德威新材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公告,陸仁芳2018年為控股股東德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德威投資”)的股票質押提供補充質押,因德威投資股票質押融資違約,導致陸仁芳所持股份發生被動減持。
來源:德威新材公告
深交所指出,陸仁芳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11.11.1條,《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3.1.1條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深交所要求陸仁芳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簽發此份監管函的時間為1月17日。而在1月17日晚間,德威新材發佈公告稱,陸仁芳因退休申請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後,陸仁芳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其辭職不會影響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公司將儘快安排聘任新任財務總監。
根據公告,陸仁芳上述職務原定任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截止公告披露日,陸仁芳持有公司股份2231300股。
據德威新材2018年年度報告,陸仁芳自2003年2月起擔任公司財務總監,稅前年薪為41.5萬元。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