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億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又有最新進展。同時,*ST東南行政處罰也正式落地。北京市寶盈(南京)律師事務所雷律師表示,繼續徵集受損投資者索賠。
*ST東南行政處罰正式落地
2020年1月2日,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東南,股票代碼002263)公告稱,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浙江證監局對*ST東南違規行為作出正式行政處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ST東南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二、存在資金被佔用未如實披露行為。三、存在對外擔保未如實披露行為。四、存在共同借款未如實披露行為。此次行政處罰與事先通知不同的是,正式處罰中,並未對黃飛剛等其他當事人作出處罰。
北京市寶盈(南京)律師事務所雷律師在接受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證監會已經對*ST東南作出正式處罰,受損投資者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根據上述違法事實以及相關法律規定,暫定在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10日之間買入該股票,並在2019年5月10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要求*ST東南承擔賠償責任,投資者可以通過聯繫17512556768諮詢並登記,律師將積極協助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
1052位投資者狀告億晶光電
億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億晶光電,證券代碼:600537)被行政處罰是在2018年5月3日,收到證監會寧波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對重大仲裁事項、股權轉讓事項未依法披露,證監會寧波監管局決定對億晶光電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2019年11月28日,億晶光電發佈公告稱,公司累計收到1052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訴訟金額累計近1.15億元。公司累計與821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
根據司法解釋及億晶光電違法事實,暫定在2017年2月3日到2017年4月14日買入億晶光電股票,並且在2017年4月15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具體以法院認定為準)。
雷律師表示,這類案件上市公司不會主動賠付,需要投資者自行起訴才能獲得賠償,投資者可以致電17512556768諮詢並登記。投資者獲得賠償前不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國家重視對投資者的保護,尤其是對資訊披露違法違規的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投資者應對國家司法充滿信心,積極運用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