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9月3日披露,*ST仰帆(600421)存在為避免退市而虛增營業收入的情形,決定對該公司及其時任董事及實際控制人錢漢新、董事長龔曉超和周偉興、董事滕祖昌、財務總監黃麗華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朱忠良,獨立董事黎地、華偉、徐軍,監事彭惠珍、范震東、劉麗萍,總經理江波、常務副總經理張斌、監事及董事會秘書聞彩兵予以通報批評。
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116號)查明的事實,公司為避免退市處理,滿足維持上市地位所需的營業收入等財務條件,在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期間,通過子公司上海鄂欣實業有限公司(簡稱鄂欣實業)與上海公合實業有限公司或公合實業安排的第三方公司發生20筆鋼材銷售業務,累計確認收入約14420.11萬元。公司2012年年度報告披露的4918.89萬元營業收入中,有4筆共計4115.19萬元為鄂欣實業不應當確認的鋼材銷售收入,佔當年年度報告披露營業收入的83.16%。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披露的11141.8萬元營業收入中,有16筆共計10304.91萬元為鄂欣實業不應當確認的鋼材銷售收入,佔當年年度報告披露營業收入的92.46%。
鄂欣實業參與的鋼材貿易,沒有真實的貨物和貨物流;簽訂的鋼材購銷合同所附的提貨單,未標示提貨所必須的鋼材編號,無法提貨;鋼材購銷合同列示的存放鋼材的部分第三方倉庫表示未存放過相關鋼材。鄂欣實業發生的上述鋼材銷售業務不應當確認收入。扣除上述不應當確認的收入後,公司2012年營業收入將由4918.90萬元調減到803.70萬元,公司2013年營業收入將由11141.81萬元調減到836.89萬元,公司將連續兩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將導致公司被暫停上市。
上交所表示,公司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對公司業績影響重大,導致年報相關財務數據嚴重失實。公司2012年、2013年年報未能客觀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可能對投資者決策造成重大誤導,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巨大,持續兩個會計年度,直接影響公司上市地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