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送出去的控制權,現在又被退回來了,這是什麼操作?
近日,江蘇裕興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裕興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現任實控人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常州科技街”)計劃將控制權再“返還”給上市公司原實控人王建新。
公告中給出的理由為,因常州科技街未直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在受託投票表決前,會徵求王建新意見。鋻於其意見會影響受託人的表決結果,基於更謹慎的判斷,公司的實控人仍為王建新。
控制權“原路返回”
上述變動可以從兩個多月前説起。
6月14日,裕興股份發佈提示性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王建新和其他股東與常州科技街簽署了《股東投票權委託協議》,將共同持有的佔總股本28.98%的股份對應的投票表決權委託給常州科技街行使。
本次權益變動後,常州市科技街成為公司單一擁有表決權份額最大的股東。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常州市科技街,實際控制人由王建新變更為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政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委託的表決權未涉及交易對價,即王建新等人將上市公司控制權送了出去,並且未附加其他條件。
此番舉動引來了深交所的關注。深交所先後兩次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説明王建新通過委託表決權方式轉讓公司控制權的原因、無償委託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何確保控制權穩定性,以及常州科技街後續是否有明確的受讓公司股份的計劃或安排。
裕興股份回復道,委託表決權是擬通過引入政府戰略聯盟,突出和強化地方政府對上市公司的指導和支援。至於無償委託,是出於“對地方政府的信任”。此外,根據常州科技街出具的説明,其不排除在未來12個月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但“劇情”並未結束。8月23日,在變更控股股東、實控人僅僅兩個多月之後,裕興股份表示,常州科技街將公司實控人的地位“返還”給了王建新。
委託表決權並直接改變了公司的控制權,公司做此決定必定是經過了慎重考慮。但為何在短短時間內,公司控制權變更後又“物歸原主”?
為此,《國際金融報》記者向裕興股份發出採訪函並致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具體原因都以公告為準,暫時沒有其他資訊可説明。”
為保控股權?
公開資訊顯示,裕興股份成立於2004年,專注于聚酯薄膜製造,主要業務為中厚型特種功能性聚酯薄膜的研發、生産和銷售。2012年,公司成功在創業板上市。根據年報,2016年-2018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2億元、5.91億元、7.38億元,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分別為7224.31萬元、6895.82萬元、7621.19萬元。
此前,有市場人士表示,王建新等人委託表決權給政府是為了防止公司第二股東“爭權”。
據悉,公司二股東為北京人濟房地産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京人濟”),截至2018年底,其持有了裕興股份10.1%的股份。
而今年開始,北京人濟頻頻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根據披露公告,在今年5月-6月期間,北京人濟多次通過深交所集中競價方式增持,累計增持了2.02%股份,其持股比例也上升至13.33%。此外,根據公開資訊,北京人濟與第三股東上海佳信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上海佳信”)存在一致行動人關係,雙方共計持股16.74%,與控股股東王建新的股權相差縮小至不到7%。
北京人濟的頻繁增持,是否表明有意爭奪上市公司控制權?
對此,北京人濟回復深交所表示,沒有謀求裕興股份控制權的計劃或安排。後續若有權益變動,其將按法律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知名律師嚴義明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以現有資訊很難判斷,如果該上市公司未發生經營困難的情況,委託當地政府可能為顯示與政府的關係,對第三方起到一定威懾作用。”
另一方面,今年4月,王建新擬通過二級市場減持1.73%股份,而到了6月則決定提前終止此次股份減持計劃。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7年,王建新曾以13.42元/股的價格減持了450萬股份,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55%,實現了高位套現。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