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日恒力(600165.SH)一樁涉及牛散歐海鷹四年前的短線交易以及涉嫌內幕交易案浮出水面。
6月21日晚間,新日恒力公告關於股東增減持股份問函詢的回復,股東歐海鷹稱2015年證監會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今年1月證監會對其行政處罰了100萬,其才認識到本人的資管賬戶和本人的賬戶應當合併計算的事實,於是在今年5月28日披露了四年前的短線交易經過。
2015年8月,在公司重組停牌前歐海鷹及其參與的銀河匯通48號在短期內多次買賣公司股票超過5%,卻在當年減持,未及時披露而且構成短線交易,作為牛散歐海鷹以“不知情交易規則”為理由,否認了短線交易,也拒絕將相關收益上交公司。
長江商報記者了解到,牛散歐海鷹于2013年斥資5505萬元定增萬里股份被市場熟知,此後多次現身A股十大股東之列,目前仍持有黃河旋風415.3萬股份。
短線交易收益拒交公司
6月21日晚間,新日恒力的問詢函回復公告姍姍來遲。根據公告,歐海鷹認為自己不熟悉規則才信披不及時,也否認了短線交易,所以不用將收益還給公司。
歐海鷹及銀河匯通48號于2015年8月14日至25日單向買入新日恒力股份,至2015年8月25日收盤兩賬戶合計持有1413.93萬股,佔新日恒力當時總股本的5.16%。之後,歐海鷹賬戶于2015年12月8日減持公司股份,佔公司當時總股本的0.19%。
而證監會處罰文件顯示,銀河匯通48號由歐海鷹出資5000萬元,銀河證券配資9000萬元,資金用於買入“新日恒力”,銀河證券獲得固定收益,歐海鷹獲得浮動收益。
而歐海鷹對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是,在證監會調查期間,其資管賬戶與本人賬戶持股是否應當合併計算尚未明確,其在今年1月28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00萬後才知悉證監會將“銀河匯通48號”證券賬戶和本人“歐海鷹”證券賬戶持股合併計算並進行處罰。“此外,因本人對證券市場資訊披露規則不熟悉,認為受到行政處罰後無需再披露相關資訊。因此未在買入和賣出完成後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
但上交所的問詢函除了要求其説明信披不及時的原因外,還要求其補充披露上述行為是否構成短線交易,歐海鷹上述增減持行為的收益金額以及是否依法歸入上市公司。
歐海鷹回復稱,其本人的身份及行為尚不符合短線交易的構成要件,上述買賣股票的行為不構成短線交易,亦無須將相關收益歸入上市公司。
被疑內幕交易獲利7500萬
除了信披不及時短線交易的事實,歐海鷹更讓人質疑的是其重組停牌前的精準買股。
根據公告顯示,歐海鷹在2015年8月25日完成買入後,次日,新日恒力停牌籌劃重大資産重組,停盤近3個月後於當年11月19日開盤,新日恒力股票開盤後即漲停,並連續漲停8個交易日,期間股價從8月25日收盤時的11.28元/股至12月1日已上漲至26.61元/股。
歐海鷹于2015年12月8日開始減持股份,當日減持總股份的0.19%,約52.06萬股,當日股票均價為23.64元/股,較歐海鷹買入時以上漲約110%,該筆減持浮盈約646萬元。而且到12月31日,歐海鷹與銀河匯通48號均退出前十大股東,第十大股東持股1.40%,即歐海鷹在12月8日至31日間,至少又減持了佔總股本2.17%的股份,約594.62萬股,以期間股票平均價23.90元/股計算,歐海鷹至少浮盈7504萬元。
上交所也對此質疑,要求公司向股東歐海鷹、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重組交易對方核實並補充披露,股東歐海鷹的上述股票交易行為與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産重組是否存在關聯。
歐海鷹矢口否認,回復稱,本人在買入上市公司股票前並不知曉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情況,買賣股票行為為個人基於對股票市場的判斷。因此,本人的上述股票交易行為與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産重組不存在關聯。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也都回復稱無關聯,而且連當時重組的交易對方都稱不認識歐海鷹,不存在關聯關係。
歐海鷹曾入股多家A股公司
雖然目前歐海鷹已退出新日恒力,但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對其並不陌生。2013年萬里股份向大股東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資有限公司(南方同正)等9家投資者非公開發行6357.84萬股募集資金6.99億元,南方同正按照事前承諾,斥資2.1億財元,認購了不低於30%非公開發行股份,即1907.35萬股,而其中兩位自然人鄒瀚樞、歐海鷹分別斥資5505萬元認購了500萬股。
鄒瀚樞的名字曾在攀鋼釩鈦、久聯發展等公司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上出現過,以出手迅速和選時準確著稱,而歐海鷹是首次出現在牛散行列中。
同期歐海鷹又曾買入廣東甘化209萬股,2015年買入酒鋼宏興973.75萬股,2016年買入141.17萬股東方鉭業。值得注意的是歐海鷹大都是在公司業績差的時候介入,且持股時間較長其中東方坦業持股兩年後,今年一季度,歐海鷹退出東方鉭業十大股東之列,但依舊持有黃河旋風415.3萬股。
專業人士稱,歐海鷹多買入“殼股”或業績極差的公司,這些公司有極強的重組預期,其介入後就開始潛伏,待重組成功後立馬抽身離開,而這個時間有長有短,視公司重組進展而定。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