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廳發佈《關於在晉創谷創新驅動平臺加快落實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的通知》,要求山西大學、太原理工大學、中北大學、太原科技大學4所高校,對入駐晉創谷的團隊或企業加快落實“三項改革”政策舉措。這是繼2023年我省六部門聯合印發《山西省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後的又一務實舉措。
“三項改革”涉及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技術轉移人才評價和職稱評定、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三方面內容。此次在晉創谷創新驅動平臺加快實施“三項改革”,目的是進一步暢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機制,吸引高校更多優秀科研團隊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入駐晉創谷,推動科教資源優勢轉化為新質生産力。
高校教師是科技成果産出的重要來源,但高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面臨一些掣肘。由於職務科技成果是國有資産,一旦定價低或轉化失敗,就有可能觸及國有資産流失的“紅線”,産生“不敢轉”等問題。為打消這種顧慮,太原科技大學出臺政策,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在優惠政策吸引下,該校22個科研團隊入駐晉創谷,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産業化推廣。太原科技大學電子學院艾微科光團隊負責人郭銳説:“這項改革構建了‘先賦權後轉化’的路徑,為科研成果順利轉化清除了機制障礙。”
“試點高校教師的職務科技成果到晉創谷轉化,不再納入國有資産管理體系。對以作價入股等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形成的國有資産,其減值及破産清算等處置,由試點高校自主決定,不納入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管理考核範圍。”省科技廳成果處處長楊先鋒説,這項改革旨在鼓勵試點高校,圍繞全省重點産業鏈關鍵核心技術,立足優勢學科和團隊,遴選優質科技成果在晉創谷落地轉化。山西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還擇優對落地轉化的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援。
過去,在高校教師職稱評審中,科技成果轉化産生的社會貢獻和經濟價值體現得並不充分,影響了教師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針對這一問題,“三項改革”要求建立符合技術轉移轉化工作特點的專門人才評價制度,以能力、業績和貢獻評價人才,破除“四唯”傾向。“三項改革”明確要求對面向經濟主戰場,開展新技術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産業化工作的教師,可按照分類評審要求,納入“社會服務與科技成果應用推廣型”參加職稱評審,重點評價其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價值。此外,對專職從事技術轉移研究、運營、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工程系列單獨設置技術經理人專業,單獨開展職稱評審,重點評價其在推廣本單位科技成果取得經濟社會效益過程中所作貢獻。這一系列舉措有助於拓寬高校技術轉移人才職稱通道,培養、吸引、凝聚一批優秀技術轉移人才,推動優秀科技成果落地山西。
橫向經費主要是指高校、科研機構等通過與企事業單位進行科研合作獲得的項目資金。不少高校有結余的橫向經費,但這筆經費因管理機制等問題大多閒置,很少參與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允許試點高校橫向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試點高校橫向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所形成的國有股權納入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範圍,相關資産處置等事項由高校自主決定,不審批、不備案。對科研人員用橫向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可與學校約定一定分配比例,其中科研人員佔比不低於90%。
隨著試點高校積極推進“三項改革”落地,高校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活力得以激發,科技成果加速從“書架”走向“貨架”。目前,晉創谷·太原已簽約入駐創新團隊133家,其中56家來自4所試點高校。“三項改革”已被列入2024年山西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清單,我省科技部門將積極推動改革任務落實,推動高校更多優秀科研團隊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入駐晉創谷,加快培育新質生産力。
(責任編輯: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