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中央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對中央企業進一步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是推進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標誌性制度成果,對於中央企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必須一以貫之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於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明確了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在決策、執行、監督等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
《意見》提出,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是黨的組織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結構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業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同時,《意見》在明晰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討論和決定重大事項的職責範圍,規範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要求和程式,明確黨委(黨組)在董事會授權決策和總經理辦公會決策中發揮作用的方式,強化黨委(黨組)在執行、監督環節的責任擔當,以及加強黨委(黨組)自身建設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加強分類指導,鼓勵探索創新,在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中切實加強黨的領導。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