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工業和資訊化部、生態環境部等對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加強資質審核、環境監管和過程管理,降低協同處置危廢的風險。”一份由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通過全國工商聯,以團體提案向全國政協會議報送的提案中這樣建議。
這一建議基於危險廢物性質複雜、危害嚴重,易燃、易爆、反應性、腐蝕性廢物均會對設備的安全運作産生重大影響。“在資質審核和運營過程中應對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全過程加強監管,確保環境風險處於可控範圍。”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有關負責人近日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危險廢棄物處置行業的發展受到水泥行業無序發展的干擾,具體表現在: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處理範圍局限性大、生産波動明顯,干擾專業危廢處置企業正常生産。由於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局限性,一些容易處理的常規廢物被水泥窯低價獲取,而高腐蝕性、難處理的廢棄物全部由專業危險廢物處置廠來承擔,導致危廢處置企業無法合理調配焚燒來料。一些企業被迫接納遠超其設計負荷的腐蝕性廢物,導致焚燒廢物功能表中含硫氯極高,造成環境風險。
同時,水泥窯協同處置無法處置危廢中的重金屬等物質,容易造成環境風險。水泥煅燒過程,鉛、鎘、汞等毒性較強的重金屬絕大部分揮發進入煙氣中,煙氣中絕大部分的鉛、鎘及50%左右的汞被捕集進入窯灰,但是水泥窯窯灰並不按照廢物管理,而是返回窯內再次煅燒或直接與水泥熟料混合,成為水泥産品的一部分。“這樣實質上是將重金屬分散稀釋到了水泥産品中,增大了向環境釋放的風險,同時也額外增加了汞向大氣環境的排放。”這位負責人説。
此外,水泥行業無序發展不僅影響到危廢達質達標處理,也對專業的危廢處置企業形成不對等的惡性競爭,衝擊行業發展。“水泥行業産能過剩、競爭激烈。很多規模較小的水泥企業轉型之後,由於資金、技術、管理手段不足,很難保證危廢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作,反而通過價格戰拉低危廢處理價格,嚴重影響到專業危廢處理行業的生存和發展。”這位負責人説。
為此,該提案建議: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生態環境部等部委在行業發展規劃上明確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定位,強調工業危險廢棄物處置要以集中焚燒處置為主,以協同資源化處置為輔,同時加強行業調研和項目佈局規劃。水泥窯協同處置可以是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的一種有益補充,有效補足一些地區危廢處理能力不足的短板。地方政府要加強行業調研,合理規劃危廢處置能力建設,在危廢處置能力缺口較大、廢物類別較為合適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且具備水泥窯處置設施的地區,規劃配置一定的水泥窯協同處置能力。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