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8月2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資訊品質檢查公告(第四十六號)》(以下簡稱《公告》)顯示,為進一步規範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跨境審計執業行為,在香港會計及財務彙報局協同配合下,財政部對跨境審計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內地註冊會計師張雲鶴私自承辦跨境審計業務、私存私帶審計工作底稿等違法違規問題開展專項檢查,並依法依規對相關註冊會計師及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實施追責。
據了解,這是財政部首次對境外會計師事務所作出限制從業監管決定。
根據公告,經查,2022年,張雲鶴作為註冊會計師並擔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健”)廣東分所副總經理、合夥人期間,與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Elite Partners CPA Limited,一家註冊于香港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香港開元信德”)私自簽署合作協議,在天健立項審批系統中未上報真實的業務資訊,實際承辦了5家內地在港上市企業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2022年7月份至2023年3月份,張雲鶴通過個人銀行賬戶收取香港開元信德就上述審計項目支付的相關費用,涉及金額7629813元。張雲鶴還存在私存私帶審計工作底稿等違法違規問題。
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第七十一條的規定,財政部決定給予張雲鶴警告並處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對張雲鶴作出公開譴責的行業懲戒,並收回其2023年11月份獲得的“註冊會計師誠信執業30年”榮譽證書。
同時,根據《公告》,2022年至2023年,香港開元信德承接的5家內地在港上市企業年報審計業務,不屬於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入境臨時執行審計業務的行政許可範疇。經查,香港開元信德未按規定向相關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業務報備、報告,涉及面廣,情節嚴重。
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中國內地企業境外上市審計業務暫行規定》(財會〔2015〕9號)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財政部決定予以公告,香港開元信德自公告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內地企業境外上市審計業務。
下一步,財政部將進一步加強跨境審計業務監督管理,重點關注境外會計師事務所涉及的執業許可、業務報備、定期報告、與內地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業務合作以及審計工作底稿保存等情況。按照財政部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監管機構簽署的跨境審計監管合作協議及機制安排,持續強化跨境審計監管協作,共同規範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跨境審計執業行為,不斷提升審計品質。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