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5日訊 今日,佐力藥業(SZ:300181)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湖州中院”)寄送的《應訴通知書》(【2020】浙05民初85號)、《起訴狀》等文件,原告陳歡就合同糾紛事項向湖州中院提起訴訟,湖州中院于2020年7月28日受理此案。
公告顯示,2015年9月9日,原告陳歡(乙方2)、案外人陳照榮(乙方1)與被告佐力藥業(甲方)及浙江百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丙方)簽訂《關於浙江百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之增資暨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現《協議》已經生效滿三年。原被告于《協議》生效滿三年前後多次協商收購的履行事宜,但一直未能達成一致。
訴訟請求為,判令被告浙江佐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陳歡支付股權轉讓款7797.9萬元;判令被告浙江佐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陳歡支付違約金2432.9448萬元。
佐力藥業表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處於法院已受理未開庭階段,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責任編輯: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