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23日訊(記者 段思琦)近日,瀋陽萃華金銀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萃華珠寶”)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以下簡稱“遼寧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決定書顯示,遼寧證監局在對萃華珠寶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存在對外借款未履行審議程式並及時披露以及存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現責令改正。
據悉,遼寧證監局于2019年10月25日起對萃華珠寶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對外借款未履行審議程式並及時披露。2015年10月-2016年1月,萃華珠寶旗下子公司深圳市萃華珠寶首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萃華”)累計向武漢阜康金銀製品有限公司借款 3795 萬元,未召開董事會作出決議,未及時進行披露。
二是存貨管理制度不健全。萃華珠寶部分存貨由深圳萃華代保管,該部分存貨未按規定單獨存放和記錄,存貨在萃華珠寶和深圳萃華之間流動時未辦理相關手續,未詳細記錄存貨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
遼寧證監局就此事出具了《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責令萃華珠寶予以改正,同時表示,萃華珠寶應高度重視上述問題,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強化規範運作意識,完善內部控制,對照相關要求開展全面深入自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萃華珠寶最新三季報顯示,深圳市翠藝投資有限公司為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達到30.53%,持股數為7820萬股,其中質押了4399萬股。郭英傑為第二大股東,持有比例達6.42%,持股數量為1645.6萬股。
天眼查顯示,郭英傑也是上述子公司深圳萃華的法定代表人,並佔股51%。
天眼查同時顯示,武漢阜康金銀製品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狀態為吊銷(未登出),同時還存在多起法律訴訟及成為被執行人的情況。
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披露武漢阜康金銀製品有限公司被執行人資訊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此向萃華珠寶發去問詢,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復。
萃華珠寶于2019年10月23日披露的三季報顯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17.58億元,同比下降7.84%;實現歸母凈利潤2294.61萬,同比下降25.72%;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達2359.13萬元,同比上漲299.42%;每股收益為0.09元,同比下降25%。
公開資料顯示,萃華珠寶主要從事珠寶飾品設計、加工、批發和零售,産品以黃金飾品為主,採用直營與加盟結合的經營模式。截至2019年6月30日,萃華珠寶共有直營店28家,加盟店437家。
(責任編輯:林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