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8日訊(記者 梁冀)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了證監會原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孫小波受賄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孫小波在擔任發審委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擬創業板IPO企業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相關企業和保薦機構人員送的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約778.14萬元。其中,中航證券等多家券商涉及行賄。
根據判決書,2011年6月,擬上市企業深圳金信諾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為IPO申請能通過發審委會議審核,由保薦人中航證券南昌投行部負責人楊某于公司上會前一天,在北京白雲路附近的倪氏酒店送給孫小波1.5萬歐元(折合人民幣13.75萬元),請托其在評審時予以關照。
對於上述事實,孫小波在庭審中供認不諱並自願認罪,並有證人證言、擬上市公司相關材料,營業執照、法人證明、中國證監會相關文件等系列證據佐證,足以認定。
中航證券前身為江南證券,數據顯示,中航證券營收、凈利潤已連續三年下滑。
2016至2018年,中航證券分別實現營收8.96億、8.36億和7.48億元,同比分別下降54.46%、6.64%和10.53%;凈利潤3.35億、2.66億和1.48億元,同比分別下降62.89%、20.78%和44.17%。營收、凈利兩項數據連年下滑,且凈利潤下降速度明顯快於營收。
此外,中航證券還有多項券商核心指標居於行業末位。中證協數據顯示,2018年,中航證券總資産、凈資産和凈資本分別位居行業第70、第81和第74位。
(責任編輯:胡靖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