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4日訊(記者 牛荷)日前,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贛)藥監罰[2019]20號”顯示,江西江制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江制醫藥”)因銷售劣藥“克拉黴素分散片”(批號1804062)被沒收違法所得約18.80萬元。
江西省藥監局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未違反《藥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或者使用的藥品是假藥、劣藥的,應當沒收其銷售或者使用的假藥、劣藥和違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處罰”的規定,沒收江制醫藥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約18.80萬元,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天眼查顯示,江制醫藥成立於2010年10月,註冊資本2000萬元,公司主營原料藥、硫酸小諾黴素、馬來酸原料等。該企業為江西制藥有限公司85%的控股子公司,而江西制藥有限公司又是仁和藥業(SZ000650)持股54.91%的子公司。
對於此次被查出的劣藥,江制醫藥是否已採取相應處理措施?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此多次致電江制醫藥,但電話一直無法接通。隨後,記者又致電仁和藥業證券部,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並不知曉此事,需要向公司進行確認後再做回復。截至發稿,尚並未收到任何回復。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顯示,2016年以來,江制醫藥控股股東江西制藥有限公司曾因生産銷售按劣藥論處的氨糖美辛腸溶片、硫酸小諾黴素注射液、硫酸亞鐵片、核黃素磷酸鈉注射液,被處罰9次,罰沒款累計24.76萬元。
(責任編輯:張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