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17日訊(記者 魏國旭)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發佈行政處罰公告,北京嘉寓門窗幕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寓股份”)因未嚴格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被責令立即改正,並處罰款1千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嘉寓股份在位於密雲區十里堡鎮王各莊的密雲區十里堡鎮王各莊棚戶區改造項目棚改安置房3#-6#、10#-13#住宅樓、1#配樓、3#配樓及地下車庫工程分包施工過程中,存在施工現場1#配樓首層玻璃靠墻堆放、未放置在專用存放架上的問題,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2.9.1條的要求,違反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
資料顯示,嘉寓股份是是集研發、設計、生産、施工於一體的建築節能、智慧、光熱光伏、門窗幕墻系統提供商,已形成節能門窗幕墻、機器人智慧裝備、新能源三大業務板塊格局。
今年1月,嘉寓股份在楊宋鎮的北京電影學院懷柔校區一期二標段工程的C區行政辦公樓項目中,玻璃幕墻未按照《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品質驗收標準》(GB50210-2018)第11.1.4條規定,進行連接件、構件連接節點、層間防火節點、防雷連接節點等隱蔽工程的驗收,就已進行下一工序施工。因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有關規定,被北京懷柔區住建委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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