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26日訊(記者 梁冀)證監會近日向中信證券出具《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就後者收購廣州證券一事提出同業競爭、中小股東權益、標的資産剝離障礙等14問。
具體來看,這14個問題分別涉及到:
一是中信證券將標的設定為在特定區域經營特定業務的子公司,證監會就此要求中信證券結合標的資産地域分佈、業務現狀等説明交易是否會對標的現有業務及中小股東權益作出説明;
二是本次交易以廣州證券剝離部分資産為前提,證監會就此要求中信證券説明剝離資産是否存在實質性障礙;
三是最近兩年一期,廣州證券經紀業務比重持續升高,但佣金率卻連續下降,證監會就此要求中信證券補充披露原因、合理性、風險以及對上市公司華南地區業務的影響;
四是要求中信證券就標的所涉違約債券的進展及風險作出説明;
五是廣州證券自營業務業績表現波動較大,證監會就此要求中信證券原因、合理性及與同業的比較;
六是要求中信證券就標的資産管理業務凈收入下降和違約、減值的原因、合理性及合規性作出説明;
七是要求中信證券就標的證券信用業務風險、內控措施及執行情況等作出説明;
八是要求中信證券就標的同時開展買入返售和賣出回購業務的目的、收入狀況及風控情況作出説明,並分別補充披露買入返售與賣出回購業務的計提狀況與償付風險;
九是廣州證券資産負債表涉及金融資産種類多、金額大,證監會就此要求中信證券結合標的業務流程、內控措施等,補充披露相關業務的合理性、合規性及同業比較狀況,尤其是計提是否謹慎、充分及風控措施等;
十是要求中信證券就標的融出資金狀況進行補充説明;
十一是要求中信證券結合標的手續費、利息凈收入狀況説明其變動的原因、合理性及對未來變動趨勢的預計,並補充披露標的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十二是要求中信證券補充披露標的營業支出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
十三和十四則是要求中信證券採用市場法作為估值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於增強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等作出説明。
今年年初,中信證券公告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作價134.6億元向越秀金控及其子公司購買剝離廣州期貨和金鷹基金股權後的廣州證券100%股權。交易完成後,越秀金控方面將持有中信證券6.14%股份,成為其第二大股東。中信證券彼時表示,收購廣州證券有利於提升公司在華南地區的業務規模和品牌任智,有利於公司改善財務狀況、增強持續盈利能力,有利於公司突出主業、增強抗風險能力。資料顯示,中信證券在廣東省內(含深圳)僅有26家營業部,廣州證券共有135家,其中廣東省內有32家,廣西3家,雲南、貴州和海南省各1家。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越秀金控決定出售廣州證券,距其完全控股後者僅有2個月。據了解,早在2016年末,越秀金控便開始收購廣州證券,後因重大事項核查被證監會叫停。2018年9月,證監會核準越秀金控收購廣州證券32.765%股權,加之越秀金控全資子公司廣州越秀金控持有的67.235%股權,廣州證券成為越秀金控的全資子公司。不過,收購完成後,廣州證券業績表現並不理想。2018年,廣州證券實現營收25.8億元,同比增加47.63%;凈利潤-4.6億元,同比減少263.32%。越秀金控在回復深交所問詢函時也表示,公司選擇出售廣州證券,主要是未能實現通過收購廣州證券少數股權提升上市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推動廣州證券資本規模迅速做大、打造以證券為核心的上市金控平臺的目的,無法全部達成前次重組的交易目的。
華創證券分析稱,越秀金控成為中信證券的直接股東,享受參股中信證券帶來的股權回報。不直接參與廣州證券的經營,而選擇深化自己的優勢主業,在金融投資及産業投資方面加大投入。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廣州證券持有金鷹基金公司24.01%的股權,但中信證券作為華夏基金控股股東的同時,還參股了中信保誠基金,故而中信證券此次收購須先剝離廣州證券的相關業務以滿足公募基金一參一控的要求。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