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和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撰寫)
各位投資者,尤其是證券類基金的投資者想必對“金融衍生品”這個詞並不陌生。然而,對大多數投資者來説,對“金融衍生品”的認知也僅僅停留在“聽到過”這個詞。部分投資者無法將“金融衍生品”與具體的事物聯繫起來;部分投資者則指鹿為馬,將“金融衍生品”對應了錯誤事物;還有投資者確實對“金融衍生品”略知一二,但並不完整也不完全正確。
那麼“金融衍生品”到底指什麼?有哪些分類?特徵是什麼?帶著這些疑問,我們今天就從定義、分類以及特徵來捋一捋“金融衍生品”。
一、什麼是金融衍生品?
要了解什麼是“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首先要知道為什麼要這麼稱呼它。
《漢語詞典》中對“衍生”的解釋有二:
(1)實際上或理論上從母體物質得到的 [物質] (如經過取代或水解);
(2)演變而産生。
將上述兩個解釋結合一下,加入“金融”的概念恰好完美解釋了什麼是“金融衍生品”——是由股票、債券等金融基礎産品為“母體”,經過演變而産生的另外一種新型金融産品。這一類衍生産品的價值依賴於其標的金融資産價值的變動,産品形式錶現為主體雙方(買方和賣方)之間簽訂的合約。
二、金融衍生品的分類
根據金融衍生品的形態、標的資産、交易地點可以將其做如下分類:
根據産品形態分類,可分為遠期(Forward)、期貨(Future)、期權(Option)和互換(Swap)四大類;
根據標的資産分類,可分為股票類(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利率類(利率遠期、利率期貨、利率期權、利率互換、債券期貨、債券期權等)、貨幣類和商品類;
根據交易地點分類,可分為場內交易(交易所交易)和場外交易(OTC市場交易)。
此文中,我們將以舉例的方式,根據産品形態的分類方式,對金融衍生品的四大類型做一個簡單的了解。
·遠期合約(Forward)
指合約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個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標的資産的一種合約。
王果醬打算在今年12月底購買1000斤蘋果用來做果醬,當前果蔬批發市場蘋果的價格為10元/斤,所以王果醬預計在12月底以10000元購入1000斤蘋果。可是蘋果的市場價格每天都在波動,萬一12月底準備購入的時候價格上漲到15元/斤,那相比較于現在購入不就損失了5000元?與此同時,蘋果供應商葉蘋果正擔心12月底自己蘋果的出售價格會低於10元/斤,於是兩人簽訂了一份遠期合約:
合約規定,今年12月底,無論批發市場蘋果價格如何,王果醬都以10元/斤的價格向葉蘋果購入1000斤蘋果。
此遠期合約同時鎖定了12月底王果醬購買和葉蘋果出售蘋果的價格,雙方不再會因蘋果的價格波動而導致損失或者獲得收益。
·期貨合約(Future)
期貨合約其實就是一種標準化的,可于交易所交易(Listed)的特殊遠期合約(普通遠期合約只能場外交易,OTC),由於期貨必須在交易所交易,配套逐日盯市、保證金等制度,對買賣雙方來説無需承擔對方違約的風險。
葉蘋果和王果醬簽訂了蘋果遠期合約,同村以及隔壁村的村民都覺得這個方式不錯,都想要找一個對手方簽訂類似合約。然而,村民們在尋找交易對手方的時候發現,要找到一個合適的對手方特別費時,即便找到了也沒有渠道驗證對手方的資信,違約事件時有發生。經過多方面了解,村民們最後找到了鄭州商品交易所,所有有需求的村民在該交易所內按照統一的規則、格式簽訂標準化的合約。交易所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負責統一當日無負債結算,降低違約風險,提高交易雙方的效率。
以上村民在鄭州商品交易所簽訂的標準合約就是期貨合約。村民們簽訂的合約大小、到期交割時間和地點、交割標的品質等都由交易所統一規定,節約了村民尋找和調查合適交易對手方的時間,滿足了交易需求,提高了交易效率。
·期權合約(Option)
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與葉蘋果簽了遠期合約回到家,王果醬越盤算心裏越不平衡,12月份交割的時候蘋果價格升了還好,可要是跌了呢?根據前面的合約還得按10元/斤的價格向葉蘋果買1000斤。於是王果醬與葉蘋果協商,約定12月底,無論蘋果價格如何,他都有權選擇不買蘋果(不履行合約),但是他想要買蘋果(履行合約)的時候葉蘋果不能拒絕。作為交換,王果醬給了葉蘋果1000元作為獲得這項選擇權的“權利費”。
以上所簽訂新合約即期權合約,1000元權力費就是期權中的期權費,之所以包含一個權字,就是因為期權買方在支付了期權費後擁有自主決定是否執行合約的權利。
·掉期合約(Swap)
掉期合約又稱“互換合約”,是一種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産的合約。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的合約。
繼與王果醬簽完合同後,葉蘋果又收到了一份來自新疆大客戶訂單,這讓身處山東的他犯難了,由於兩地相隔遙遠,除去貨物的運輸成本已經幾乎沒有利潤了,倘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些意外,那這單生意肯定是賠了。正巧,身處新疆面臨同樣問題的某果農找到了葉蘋果,説其在山東有一客戶。兩人商量過後簽訂了一份合約,約定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都互相服務對方的客戶,並且在合約有效期內,將從客戶方獲取的資金交給對方,完成現金流的交換,因此雙方都節省了大額運輸費,且不必為運輸中存在的其他風險操心。
以上合約就是掉期(互換)合約,合同約定了雙方在約定時間內相互交換指定的掛鉤標的産生的現金流的合約,在金融衍生品領域,掛鉤標的可能是個股、股票指數、利率等各種基礎金融工具。
三、金融衍生品的特點
·保證金交易制度
金融衍生産品是相關金融資産演變而來的,無論是上述哪一種,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通常為5%-10%)可進行全額買賣。保證金制度放大了金融衍生品的杠桿,與基礎金融産品相比較,金融衍生品具有更大的風險,同時可能産生更可觀的回報。
·其他特點
金融衍生品除了具有高桿杠、高風險、高收益的特性以外,相較于基礎金融産品,其具備設計靈活,産品創新週期短,交易成本低等優勢。
願大家在讀了這篇短文之後對衍生品的實質、分類、特點有了一定深度的了解。同時也希望大家積極參加投資者教育活動,主動接受投資者教育,汲取更多相關知識,在往後的投資中真正做到主動辨識産品中的風險,作為第一道“屏障”為自己的投資保駕護航。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