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創立的滴灌通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滴灌通”)近期處於風口浪尖,因加華資本創始人兼董事長宋向前數次在朋友圈發文質疑滴灌通的運營模式。
對此,10月25日,滴灌通創始人李小加和行政總裁張高波召開線上交流會,對經營模式、合作方式、監管等一系列問題做出回應。
滴灌通是港交所前行政總裁李小加於2021年創辦的企業,滴灌通澳門金融資産交易所(下稱“澳交所”)是全球首個持牌的DRO(每日收入分成産品)金融市場,根據2022年12月5日公佈的行政命令,獲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許可設立。
今年8月2日,滴灌通宣佈完成4.58億美元C輪融資,股東包括來自歐美、中東、東南亞和大中華等地的大型長線投資機構、私募和風投基金、大學捐贈基金、網際網路平臺、零售消費集團等。
非股非債的“每日收入分成合約”
10月23日,加華資本創始合夥人宋向前發長文質疑滴灌通的模式,引發了市場的廣泛關注。
宋向前認為,世上不存在非股非債的金融法律關係,“既然非股非債,工商不登記為股東,就無法進行分紅,既不承認是債權債務關係就不進行債務登記確認,那就不能相應獲得債權保護和利息收入,那滴灌股究竟憑什麼身份或按什麼樣的合同,以什麼樣的法律關係和金融合同獲得中小微門店,特別個體工商戶的每日營業額收入的分成呢?”
對此,10月25日,李小加回應稱,國內外市場上除了債和股外,還有其他的投資方式。滴灌通本質是開店做生意的合約模式。業主、開店者和滴灌通三方一起開店做生意,即業主出店舖,滴灌通出錢、開店者出力運營管理,這是一種聯營模式。
據公開資訊顯示,滴灌通的主要産品每日收入分成合約(Daily Revenue Contract,DRC)以收入分成業務場景,為小微門店搭建交易平臺支付體系。截至2023年8月31日,滴灌通已投資23.8億元,覆蓋545個品牌,超過1萬家門店。其中,餐飲行業融資金額超過9.1億元,獲融資品牌254個。
“在這個合約中,我們明確不會攤薄店舖的股份,也不會要求開店者的任何抵押,更不會要求開店者提供個人擔保等,即使最後店舖經營不善關門了,沒有強制償還投資額義務,那我們根本就不是債。”李小加説。
李小加強調,滴灌通的DRC模式有“三盞燈”,非股非債,是投資者和小微企業簽署的一份合約,約定雙方在一定時間內的投資和收入分成關係。首先投資行為在每日可以發生,第二不需要其他多餘的成本,第三以合同形式進行。他表示,DRC目前是完全脫離了傳統意義上的金融,是一種實體經濟行為,是以金融服務實體。收入分成只是手段,本質上還是計算自由現金流,留下來的自由現金流要高於滴灌通給的。
張高波在交流會上表示,傳統投資者往往只關注股債的邏輯,但收入分成模式其實很早就存在於小微企業主的生産經營實踐當中,“滴灌通做的無非是把這種收入分成的方式給它數字化,給它標準化,用一個比較高效的低成本的方式能夠適應更大面積的投放,我們只做了這麼一件事情。”
涉及4個地區監管
在宋向前看來,滴灌通精心設計了中國內地找門店放款、中國香港和海外進行融資、澳門交易所玩資産證券化的巧妙的三地跨境結構,其實本質上就是監管套利,“如果放任不管,不知道又有多少創業者會因此成為韭菜,又有多少資源會錯配到本不成立的商業活動中去。”
針對滴灌通監管的問題,張高波表示,滴灌通目前涉及四地的監管,包括中國內地、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以及其他海外國家和地區。
張高波強調,滴灌通的模式是一種投資,絕不是貸款,因此不能將滴灌通稱為P2P,“第一,如果是貸款産品,就有一個還本付息的節奏,而這個還本付息的節奏和小微企業經營的現金流節奏就有可能錯配,那錯配的話可能就會出風險。第二點,既然不能是貸款産品,那就必須得是一個投資産品。”
因此,張高波稱,在中國內地,金融核心監管包括兩個點,第一是有沒有從老百姓手裏拿錢,第二在於是否為放貸業務,“這兩條都不符合,我們是投資、不是貸款,因此在中國內地不適用這兩條金融監管。”張高波表示,滴灌通在中國內地簽的是收入分成合同,受中國民法典合同法項下的聯合經營法約束。
張高波進一步介紹,在中國澳門,滴灌通澳交所受澳門金融監管條例“the others”項下的監管;在中國香港,滴灌通擁有的基金管理、顧問持牌機構的所有活動受香港證監會監管;而其他海外地區的國際投資者認購滴灌通澳交所發行的産品,受英國法的管轄。
針對“監管套利”的問題,李小加舉例説,互聯互通機制就是兩種不同的監管互相尊重而産生的轉換機制,“如果這也算監管套利,我覺得那挺好,我們的確現在做的就是這個事兒。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大家願意給我們起個外號兒,那也可以。”
將來做什麼?
李小加介紹,數字化支付體系讓小微門店的收入更加透明,這也是滴灌通落地的重要原因。他稱,滴灌通目前堅持“兩條腿走路”:第一條曲線是“順藤摸瓜”,找到合適的連鎖品牌商;第二條曲線是選擇節點夥伴,尤其是與滴灌通利益相關的房東或二房東。
李小加稱,很快就會進到第二個發展階段,所謂節點夥伴,就是數字化能力,包括數據抓取能力和現金抓取能力比較強的,同時必須建立在已經很有效的,而且利益和滴灌通是基本一致的節點的企業合夥人。
8月3日,滴灌通澳門交易所(MCEX)正式營業,滴灌通現在通過海外機構募資,通過直接投資的方式投資內地的店舖,形成每日分成合同即DRC,這相當於滴灌通種出來的麥子,然後把麥子拿到澳門的滴灌通澳門金融資産交易所磨成面,成為DRO(Daily Revenue Obligation),這相當於是DRC合同在滴灌通澳交所的託管憑證,類似于在港交所掛牌上市公司,DRO可在滴灌通澳交所進行上市發行及二級市場交易等。
“相當於給這些合同弄了一個簽證、護照,外資可以來買合同裏面的權益了,形成了轉讓。”李小加舉例稱,滴灌通引領基金正把持有的DRO進行打包成DRP(境外金融産品),從境外國際投資者的視角看,澳交所的核心産品是DRP。
據介紹,DRP的優先層類似傳統金融的債,可以讓銀行、保險等固收投資者以債券形式參與投資; DRP的劣後層類似傳統金融的股,可以讓投行、對衝基金等股票投資者以股權形式參與投資;DRP的平層類似傳統金融的私募基金,可以讓主權基金、退休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以基金份額參與投資。這樣組合式的投資不僅可以風險分散最大化,也可讓投資者在行業、區域和影響力等方面實現多元配置。
李小加表示,明年開始,滴灌通將開始公佈所投資的DRC的詳情,類似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按照國際通用會計準則定期公佈每一個DRC分成合約的三張財務報表,即這份DRC合約的店舖現金流、資産負債情況以及損益表情況等,便於二級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可隨時查看DRC合約的錢來自哪、又去了哪,“對於每一個小店、每一個合同,我們會每一天公佈。”李小加説。
對於小店産生的壞賬和風險,李小加也稱,明年1月份會有公佈,目前來説相關風險是非常低的,回報非常好。
據悉,明年1月,滴灌通將發表第二份白皮書。張高波介紹,把大資本和小企業連接起來的交易所,需要一套公正、透明的資訊披露體系。滴灌通引領基金積累了1萬多家店的數據,接下來發佈的白皮書,將會清晰地把交易所如何採集披露資訊、收集資金、資金交收等流程展示出來。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