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不少央國企加速出清銀行、券商、基金等金融企業股權。受訪人士認為,出清金融企業股權更多是相關機構基於聚焦主責主業、促使行業回歸本源等因素做出的決定。股權實現加速整合,金融機構能因此獲得穩定的資本和管理支援,進而提升經營效率和風控能力。
金融企業股權轉讓頻現
今年以來金融企業股權轉讓頻繁,轉讓主體多為央國企。近期,上海聯合産權交易所掛牌兩筆銀行股權轉讓項目,産權預披露始於2024年3月11日,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24日。具體來看,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和中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轉讓徽商銀行股權3810.75萬股(佔總股本的0.27%)和4030.95萬股(佔總股本的0.29%)。根據披露資訊,中糧集團及其子公司轉讓股權已通過董事會決議。
雖然徽商銀行2013年11月12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機板掛牌上市,但是此次轉讓標的企業股份屬於內資股,不屬於H股“全流通”範圍。經營業績方面,截至2023年末,徽商銀行資産總額突破1.8萬億元,同比增長14.30%;實現營業收入363.65億元,同比小幅增長;實現歸母凈利潤144.33億元,同比增長7.73%。
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11月至12月,央國企僅在北京産權交易所披露的出售金融企業股權數量就超過10筆。今年以來,央國企清理金融企業股權進程提速,截至6月已有7筆,大型央企包括中國船舶、鞍鋼集團、大唐集團等旗下子公司在産權交易平臺均掛牌出售參股的金融企業股權,覆蓋銀行、保險、證券、信託等企業類型。部分央國企甚至集中清理金融企業股權,如中煤集團2024年1月掛牌出售持有的中煤財險、中誠信託股權,4月清倉出售山西山陰農商行股權。
而且,央國企背景的信託公司作為金融企業股權轉讓方的案例並不少見。5月,中航信託集中掛牌出讓旗下1家公募基金、6家銀行股權,披露截止日為2024年11月1日。對於轉讓原因,中航信託稱:“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具體而言,主要目的是優化資産結構,更好地發揮資源稟賦,促進回歸信託本源業務。同時,進一步圍繞主業,聚焦航空相關産業、綠色航空、雙碳資産等領域,凸顯公司差異化發展特色。
此外,今年以來還有重慶信託、山東國信、上海信託、外貿信託等先後出售所持有的基金、券商、銀行股權。
央國企投資金融企業受限
在多位受訪者的眼裏,影響金融企業股權拍賣或轉讓的原因不可一概而論,通常受投資企業經營情況、公司自身運營態勢、轉讓時點選擇等因素影響。
一方面,監管部門清理整頓金融秩序力度加大。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張麗潔表示,近年來,監管部門對銀行股東的資質要求更為嚴格。部分非金融國企、央企股東因不符合監管要求或聚焦主業而逐漸退出中小銀行股權,即非金融背景的股東逐漸離場。
6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擴大會議明確,各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新設、收購、新參股各類金融機構,對服務主業實業效果較小、風險外溢性較大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予參股和增持。
“當前中小銀行普遍面臨息差收窄等壓力,如果公司股東對其發展前景不看好,可能選擇出售股權來獲取流動性或投資其他領域。另外,不少中小銀行也希望通過股權轉讓推進結構性改革重組,提升經營效率。”張麗潔補充道。
另一方面,對於信託公司而言,出清金融企業股權是更好發揮資源稟賦優勢、促使回歸信託本源、增強差異化競爭力的表現。以華中地區某信託公司為例,該公司近期減持旗下證券公司股權,同時轉讓銀行股權。該公司副總裁表示:“出售金融企業股權更多是用於抵禦風險,保證倉庫裏始終有餘糧,心裏不慌。當然,也有時機選擇的考量。畢竟轉讓金融企業股權既要有股權出讓,又要‘賣得掉’。以轉讓某農商銀行股權為例,我們從投資到最後退出,每一個時點的選擇剛剛好,尤其是退出時順利尋到接盤方。從發起銀行股權轉讓到完成交割,僅用了3個月,並且獲得了不少投資收益。”
業內人士認為,信託公司轉讓金融企業股權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監管機構一直在對信託公司的股權投資進行盤點清理,要求信託公司簡化控參股公司的架構,清理套利空間,嚴控關聯交易風險;二是一些信託公司近年來業績下滑、轉型乏力,通過處置金融企業股權,回籠資金以壓降風險資産,進而優化財務報表。
金融企業股東資質門檻高
快速出清金融企業股權並非易事,能否順利找到接盤方、接盤方資質如何,這些均會影響股權轉讓進度。
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分析,部分金融企業尤其是中小銀行經營發展面臨不確定性,風險防範化解壓力較大,降低了其股權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加上上市銀行估值水準較低,未上市銀行或增加股權轉讓定價難度,不利於以合適的價格找到買家。
“中小銀行應不斷完善公司治理,轉變體制機制,加強人才培養,增強可持續發展與風險防控的內生能力。”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強調。
多位受訪人士提及,不少金融企業股東資質較高,符合要求的接盤方不多。張麗潔表示,監管部門對銀行股東資質要求嚴格,包括財務、信用情況等,很多企業難以達到這些要求,限制了潛在買家的範圍。
2023年以來,寧夏彭陽農商銀行、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股權變更申請遭到監管部門否決,多與擬受讓方的財務資質未達相關要求等因素有關,例如在凈資産佔全部資産比例、權益性投資餘額佔凈資産比例等方面有要求。
相關文件也對銀行股權有明確規定。2018年發佈的《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自取得股權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股權。
另外,大額股權轉讓對受讓方自身財務能力要求較高,包括一次性出資以及後續持續支援的能力。董希淼表示,購買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企業股權對資金要求較高,不少機構短時間內拿不出大量資金。
加速股權整合 推動經濟發展
不難發現,大多數金融企業股權轉讓尤其是中小銀行股權轉讓的共同特點是,區域性銀行的股權向當地國資機構聚攏。
上述華中地區信託公司副總裁表示:“我們近期完成轉讓的銀行股權,接盤方是當地國資。銀行股權加速整合,有利於區域性銀行在當地展業,我們也實現了溢價成交。”
今年5月,浙江金融監管局同意浙江柯橋轉型升級産業基金有限公司受讓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紹興銀行2.88億股股份,以及紹興眾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該行3463.2萬股股份。受讓後,浙江柯橋轉型升級産業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紹興銀行45760.5605萬股股份,持股比例12.94%。浙江柯橋轉型升級産業基金有限公司是當地國資係企業,由紹興市柯橋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實控人為柯橋區財政局。轉讓完成後,浙江柯橋轉型升級産業基金有限公司將成為紹興銀行第二大股東。紹興銀行2023年年報顯示,其第一大股東為紹興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9.94%。
“地方國資具有較高的財務實力和穩定性,能為銀行提供持續支援。地方國資通過控股中小銀行,可以加強對地方金融資源的整合和調控,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張麗潔説。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中小銀行本就有展業限制,地方國資對銀行的股權集中度提升可以為銀行提供穩定的資本和管理支援,有助於提升銀行的經營效率和風險控制能力。同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市場信心,增加投資者對銀行經營前景的認可度。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