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廈門銀罰字〔2019〕4號)顯示,福建國通星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對其處罰款12萬元。
中國經濟網查詢發現,國通星驛係新大陸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大陸”,000997.SZ)旗下支付公司,成立於2010年6月8日,註冊資金為1億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是郵政系統唯一一家拿到全國性銀行卡收單牌照的企業,同時也是福建省唯一一家拿到全國性牌照的企業。2016年10月,央行批准新大陸6.8億現金收購國通星驛。國通星驛成為新大陸全資子公司。
此次處罰是國通星驛2019年收到的第5張罰單。此前,1月31日,國通星驛河北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處罰款人民幣8萬元。
4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公佈的(津銀罰〔2019〕5號)行政處罰書顯示,國通星驛天津分公司存在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處以罰款人民幣8萬元。
7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行公佈的政處罰資訊公示表(沈銀支付罰字﹝2019﹞6號)顯示,國通星驛遼寧分公司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處以罰款人民幣8萬元。
8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網站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蒙銀罰字〔2019〕第50號)顯示,國通星驛內蒙古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對其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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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