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近日公佈的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資訊(2019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顯示,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金誠”)作為信用評級機構,在提供債務融資工具相關評級服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對個別發行人出具的評級報告數據計算不準確,內部三級審核未發現相關數據錯誤情況,內部品質控制執行不到位。
二、2019年2月向協會提交的註冊申請材料及2019年3月在東方金誠網站披露的評級模型資訊不完整,城投企業類“業務類型”對應得分未包含二次調整選項。後續,東方金誠進行了補充提交和披露。
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19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給予東方金誠誡勉談話處分,責令其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中國經濟網查詢發現,東方金誠第一大股東為中國東方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60.00%。
以下為原文:
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資訊
(2019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
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金誠”)作為信用評級機構,在提供債務融資工具相關評級服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對個別發行人出具的評級報告數據計算不準確,內部三級審核未發現相關數據錯誤情況,內部品質控制執行不到位。
二、2019年2月向協會提交的註冊申請材料及2019年3月在東方金誠網站披露的評級模型資訊不完整,城投企業類“業務類型”對應得分未包含二次調整選項。後續,東方金誠進行了補充提交和披露。
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19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給予東方金誠誡勉談話處分,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