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北京銀行發佈公告稱,由於中信國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國安”)未能自主償付,北京銀行作為擔保人,依據保函條款約定,主動履行了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擔保責任。
據此前公告,2015年7月,北京銀行開立保險債權融資計劃保函一筆,為“中信國安棉花片危改項目不動産債權投資計劃”項下融資本金人民幣25億元及利息提供擔保,保函到期日為2021年7月31日,實際融資期限5年。保函項下被擔保人(即申請人)為中信國安,擔保人為北京銀行。該債權投資計劃附有加速到期條款。
公告顯示,2019年5月27日,根據債權投資計劃合同約定,經債權投資計劃項下受益人大會表決通過,該筆債權投資計劃提前到期。6月20日,中信國安未能自主償付,北京銀行作為擔保人主動履行了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擔保責任。而在2019年3月15日,北京銀行依據保函條款約定,已經履行了3945.38萬元的擔保責任。
北京銀行表示,公司在該筆保函項下墊款後,該筆保函業務終止,但並不意味著形成最終損失。目前,公司已對該項業務採取多項資産保全措施,保全資産的賬面價值能夠覆蓋本筆墊款風險,對該筆業務起到了風險緩釋作用,後續將通過向債務人追償等方式全力維護本行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