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培訓貸”亂象有所抬頭。一些不良培訓機構以提供高薪就業機會為誘餌,誘導求職者簽下“培訓貸”合同以支付高額培訓費用。這些機構不僅不能兌現承諾的就業機會,而且所謂的分期支付學費,其實是以求職者名義向網貸平臺申請貸款。即使退出培訓,求職者仍要償還貸款及其高額利息。
“培訓貸”亂象與部分不良培訓機構和網貸平臺相互勾結有關,也反映出部分求職者對當前就業市場缺乏了解,盲目追求“花錢買工作”的捷徑。治理亂象需多管齊下,形成合力。
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市場準入、資質審核、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管,促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發展、合規經營。可建立健全資訊共用機制,加強部門間協作執法,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同時,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也應加強對申請人資質和還款能力的審核,確保貸款資金用於合法合規的培訓和就業活動,避免被不良機構利用。
求職者更需增強安全意識。在選擇培訓機構時,應仔細查驗其是否合規合法、經營是否正常、經營範圍是否包含培訓內容、承諾薪資是否與社會同等崗位大體一致,以防被不良機構的虛假宣傳和承諾所迷惑。面對貸款協議或含有貸款內容的培訓協議時,要慎重簽署並保留相關材料,一旦發現受騙,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案。確有職業培訓需求的,可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方網站查詢正規培訓機構。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勾明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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