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網站昨日公佈關於終止對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芯邦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審核的決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于2023年6月29日依法受理了芯邦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申請文件,並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核。2023年9月21日,芯邦科技和保薦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芯字[2023]【003】號)和《關於撤回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興證投〔2023〕58號),申請撤回上市申請文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芯邦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審核。
芯邦科技是一家技術平臺型積體電路設計公司,通過自主研發、長期積累形成了基於自研指令集的專用處理器、Flash控制演算法、高整合度設計、高可靠性設計、低功耗設計、硬體加速演算法等一系列可復用技術。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北清諮詢直接持有公司60.53%的股份,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香港芯邦微直接持有公司12.31%的股份,通過北清諮詢間接持有公司60.53%的股份,為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
芯邦科技的實際控制人為ZHANG HUALONG、ZHANG ZHI PENG,二人為兄弟關係。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ZHANG HUALONG、ZHANG ZHI PENG分別直接持有香港芯邦微58.93%、41.07%的股權。香港芯邦微直接持有公司12.31%的股份,並通過北清諮詢間接持有公司60.53%的股份。ZHANGHUALONG、ZHANG ZHI PENG二人合計控制公司72.83%的股份,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最近兩年內,芯邦科技不存在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情形。ZHANG HUALONG 與 ZHANG ZHI PENG于2023年5月31日簽訂了《一致行動人協議》,約定“在任一方擬就有關公司經營發展的重大事項向股東大會、董事會提出議案之前,或在行使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等事項的表決權之前,一致行動人內部先對相關議案或表決事項進行協調;出現意見不一致時,以一致行動人中ZHANG HUALONG的意見為準”。
芯邦科技招股説明書顯示,ZHANG HUALONG、ZHANG ZHI PENG均為新加坡國籍。
芯邦科技原擬在上交所科創板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總數不超過4,079.64萬股(不含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原擬募集資金60,462.78萬元,計劃用於SSD固態硬碟控制晶片及演算法研發項目、UWB+BLE雙模釐米級高精度定位晶片研發及産業化項目、高性能智慧家電控制晶片升級及産業化項目。
芯邦科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瞿宜晟、孟灝。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