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以嶺藥業發佈午間公告稱: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以嶺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以嶺”)收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的連花清瘟膠囊和連花清瘟顆粒的關於新增適應症申請的《藥品補充申請批件》。
該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以及疫情救治臨床實踐,批准連花清瘟顆粒説明書中【功能主治】項增加“在新型冠狀病毒性肺炎的常規治療中,可用於輕型、普通型引起的發熱、咳嗽、乏力。”
以嶺藥業表示,上述兩個批件為公司和北京以嶺現有産品連花清瘟膠囊和連花清瘟顆粒在原批准適應症的基礎上,增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新適應症的批復。同時,連花清瘟膠囊此次新批處方藥説明書,批件中未否定原非處方藥的定位。公司和北京以嶺將積極組織連花清瘟膠囊(顆粒)針對新適應症的市場推廣工作。
公告全文如下: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