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王建民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判決書)顯示,原眉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市二院)院長、眉山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市醫院)院長王建民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處罰金四十萬元、並追繳違法所得及扣押在案的涉案財物。
《判決書》顯示,2005年至2019年期間,王建民利用職務便利,在醫院採購藥品及醫療器械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曹某、汪某2等人的財物合計241.72004萬元。記者注意到,濟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也涉此案。
據《判決書》,2015年,王建民為濟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西南片區銷售代表楊某在市醫院銷售藥品上提供幫助,收受楊某現金1萬元。楊某證實,為了與市醫院院長王建民搞好關係,2015年左右,他所在公司幫助王建民到中國人民大學讀研修班,他陪同王建民去學校報名後在附近一家賓館送給王建民現金1萬元。
高額銷售費用存疑
資料顯示,濟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湖北濟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川藥業”)的全資子公司。截至7月31日9時,其市值達205.6億元。
濟川藥業日前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收69.4億元,歸屬凈利潤16.2億元。全資子公司濟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實現營收549953.13萬元(約55億元),凈利潤157462.85萬元(約15.7億元),是業績主要貢獻者。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營收的增加,濟川藥業的銷售費用也在直線上升。2019公司營收69.4億元,銷售費用達34.5億元,銷售費用接近一半的營收。具體來看,其市場推廣費比重較大,金額約為20.7億元。
事實上,從2012年開始,濟川藥業的銷售費用已經連續8年居高不下,每年的銷售費用都會接近或超過當年一半的營收。具體來看,2012年營收19.2億元、銷售費用10.6億元;2013年營收24.48億元,銷售費用13.83億元;2014年營收29.86億元,銷售費用16.46億;2015年營收37.68億元、銷售費用20.45億;2016年營收46.78億,銷售費用25.07億元;2017年營收56.42億元,銷售費用29.41億元;2018年營收72.08億元,銷售費用36.64億元;2019年營收69.40億元,銷售費用34.49億元。
其實,濟川藥業的銷售費用一直以來也飽受爭議。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在某瀏覽器檢索“濟川藥業銷售費用”,有關“濟川藥業銷售費用稱霸、銷售費用居高不下、研發投入低”等的報道字眼比比皆是。
蒲地藍産品涉嫌虛假宣傳
據了解,濟川藥業主要從事藥品的研發、生産和銷售,其藥品産品線主要圍繞兒科、呼吸、消化等領域,主要産品為蒲地藍消炎口服液、小兒豉翹清熱顆粒等。不過,濟川藥業2019年年度報告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692167.14萬元,同比下降3.83%,其主打産品蒲地藍消炎口服液銷售承壓、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其實,從2019年開始,濟川藥業的業績增速明顯放緩。去年9月,濟川藥業召開了蒲地藍藥粧消字號新品上市發佈會,隨著旗下消字號首款新品蒲地藍可炎寧抑菌含漱液、蒲地藍可炎寧抑菌口噴的上市,濟川藥業便開始了跨界大健康之旅,但其産品“擦邊球”式宣傳,曾被指虛假宣傳。
據環球網報道,濟川藥業對外宣傳中稱,旗下消字號首款新品蒲地藍可炎寧抑菌含漱液、蒲地藍可炎寧抑菌口噴上可以“輔助治療”、“預防疾病”等。這兩款産品的執行標準都是GB/T 2945,也就是口腔清潔護理液的行業標準,衛生批號也如濟川藥業自身宣稱那樣為消字號,具體批號為“(蘇)衛消證字(2018)第3205-0002號”。
據悉,消字號的定義是經地方衛生部門審核批准的衛生批號,屬於衛生消毒用品範疇,檢測指標主要為殺菌作用。根據《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消毒産品的標簽(含説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有業內人士指出,消字號産品僅僅具有消毒的功能,不具備藥物的任何其他功能,宣傳消字號産品具有輔助治療、預防疾病等作用,明顯涉嫌虛假宣傳。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