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美國新墨西哥州總檢察長Hector Balderas起訴谷歌,指控該網際網路巨頭通過其教育軟體未經父母同意即收集了年輕學生的個人資訊。
對此,谷歌稱這些指控具有“事實性錯誤”,沒有具體詳細展開。
據路透社當天報道,谷歌有一個Google for Education服務,將其Chromebook筆記型電腦與免費或價格很低的G Suite教育軟體組合一起出售給世界各地的學校,軟體組合包括電子郵箱和寫作工具。
Balderas的助理檢察長Brian McMath稱,最近他的團隊和外部技術專家的測試發現,拿到學校發的Chromebooks的13歲以下學生,他們的網頁瀏覽、地理位置、密碼等其他個人資訊都會傳輸給谷歌。
訴訟文件稱,谷歌在收集數據之前沒有收集“可驗證的父母同意”,這違反了《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
McMath説,雖然沒有證據表明谷歌濫用了學生的個人資訊,但他擔心該公司可能會從這些數據中獲得商業利益。
谷歌發言人Jose Castaneda回應稱:“G Suite教育套件允許學校控制賬戶訪問許可權,並且在有必要的時候需要學校去獲取家長的同意。”
實際上,負責監督美國兒童隱私保護法的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曾經表示過,學校在評估和購買教育軟體後,就是實質上同意了使用條款。
但是,在2019年,新墨西哥州總檢察長Hector Balderas和另外約20個美國州的總檢察長一道,督促聯邦貿易委員會重新考慮這一點,他們認為這給了谷歌等公司太多許可權,讓他們能夠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追蹤13歲以下兒童。
2018年,Balderas就已起訴谷歌和其他一些科技公司,指控他們非法從為兒童製作的應用程式中收集數據,這些科技公司均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該案仍在等待聯邦法官裁決。
2019年9月,谷歌旗下視頻網站YouTube也被要求向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支付1.7億美元罰款,為收集兒童個人資訊的指控做出和解。
社交媒體公司最近在全球範圍內受到嚴格監管審查,尤其是數據追蹤的做法,兒童領域極受關注。2月4日,Facebook稱,其計劃在其聊天軟體上增加新工具,為13歲以下兒童增加家長控制的功能。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