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9月10日發佈通知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將在全國開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通知提出,按照“創新引導、先行先試”的原則,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擴大雙向充放電(V2G)項目規模,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
通知提出,以城市為主體完善規模化、可持續的車網互動政策機制,以V2G項目為主體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複製推廣的商業模式,力爭以市場化機制引導車網互動規模化發展。
參與試點的地區應全面執行充電峰谷分時電價,力爭年度充電電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其中通過私人樁充電的電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參與試點的V2G項目放電總功率原則上不低於500千瓦,年度放電量不低於10萬千瓦時,西部地區可適當降低。
通知明確了發揮電力市場的激勵作用、完善價格與需求響應機制、加強智慧有序充電應用推廣、促進V2G技術與模式協同創新、強化工作保障和有效引導等重點任務。
在完善價格與需求響應機制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居民充電峰谷分時電價機制,鼓勵圍繞居民充電負荷與居民生活負荷建立差異化的價格體系,優化峰谷時段設置,合理擴大峰谷價差;探索新能源汽車和充換電場站對電網放電的價格機制。創新需求響應機制,豐富需求響應品種,提升用戶參與頻次和響應規模。
對於加強智慧有序充電應用推廣,通知提出,制定完善充換電設施智慧化相關技術要求,推動智慧有序充電樁建設、替代或改造。推動建設智慧有序充電試點社區,建立居住社區智慧有序充電管理體系,在保障電網安全運作的基礎上,有效提升個人智慧樁接入能力。提升充換電場站互動能力,研究優化報裝容量核定方法和並網運作規則,開展智慧充換電場站接入容量優化提升試點。
通知明確,促進V2G技術與模式協同創新。探索與園區、樓宇、住宅等場景高效融合的V2G技術和模式,滿足公共領域和私人車輛的V2G應用需求。支援有關企業聯合開展V2G項目申報,鼓勵車企和電池企業完善電池質保體系和提升電池技術。探索依託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開展V2G項目電池狀態評估。
在組織實施方面,通知明確,各省(區、市)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推薦本地區有意願參與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的城市和V2G項目。原則上各省(區、市)推薦的城市不超過1個,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魯、川渝等條件相對成熟的區域可適當放寬至2個。原則上各省(區、市)推薦的V2G項目不超過5個(換電項目不超過1個),單個項目可為同一實施主體在同一城市的分散設施集合。
通知要求,各級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大與相關部門的協同力度,積極創新政策機制和監管方式,鼓勵相關企業探索車網互動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研究完善峰谷分時等配套電價政策;電力運作主管部門要逐步完善需求響應機制;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要推動完善轄區內電力市場準入條件和交易規則,豐富電力交易品種,發揮市場機制和電價政策的協同作用,支援車網互動工作開展。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