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快發展節水産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推廣“節水貸”融資服務,探索推廣取水權、排污權等權益類抵押模式,加大對節水産業的信貸支援。支援符合條件的節水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債券等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節水産業涉及生産生活各個領域,以節水型産品裝備和專業節水服務為核心,與相關産業緊密融合。《指導意見》提出,到2027年,節水産業規模達到萬億元,培育形成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創新為動力、産學研用相結合的節水産業發展格局。到2035年,培育一批百億元級龍頭企業,節水技術工藝、産品裝備製造和管理服務達到世界先進水準,節水型生産生活方式全面形成。
當前,隨著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深入推進,以節水産品裝備製造、節水管理服務諮詢等為主要內容的節水産業規模不斷擴大,已成為新質生産力和綠色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2024年發佈的《節約用水條例》明確“國家完善鼓勵和支援節水産業發展、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通過大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我國水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但也要看到,各領域節水空間仍有待加強,高品質節水産品裝備供給不足,節水管理服務水準有待提升。”
對此,《指導意見》從激發節水産業發展動力、強化節水産品裝備供給、創新節水管理服務模式、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推動節水産業科技創新等五方面明確了具體舉措。比如,在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方面,《指導意見》稱,要積極培育節水重點企業。著力推動節水企業的孵化、培育和壯大,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産業鏈主引擎作用和聚合輻射效應,強化産業鏈供應鏈協同配套,營造不同所有制企業、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良好産業生態。此外,還要鼓勵節水産業集群發展。包括鼓勵各地結合自身需求和優勢,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節水産業集群等。
為保證《指導意見》落到實處,《指導意見》部署了三方面支撐舉措。包括強化財稅金融支援力度、積極搭建交流合作平臺以及強化節水宣傳引導。
從強化財稅金融支援力度來看,《指導意見》提出,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既有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水污染治理、水資源節約等項目予以支援;利用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鼓勵節水産業發展和技術創新。落實好國家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節水技術創新、裝備製造及産品的綠色消費。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聯動支援用水消費品以舊換新和高效節水器具普及。推廣“節水貸”融資服務,探索推廣取水權、排污權等權益類抵押模式,加大對節水産業的信貸支援。支援符合條件的節水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債券等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指導意見》的出臺,對加快發展節水産業,形成節水型生産生活方式,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