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9日訊(記者裏豫 王彬)日前披露的孫小波受賄案已牽連到40余家上市公司。而受原發審委委員韓建旻受賄案牽連的上市公司也達到了20余家。
據悉,2019年底,韓建旻受賄案二審已結束,並維持原判。此前的2019年8月26日,韓建旻犯受賄罪一案已作出一審判決。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韓建旻在受國家事業單位聘任擔任發審委專職委員期間,利用其負責審核企業上市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申請企業的賄賂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3437871.783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原審法院因此作出如下判決:一、被告人韓建旻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二、對被告人韓建旻犯罪所得3437871.783元人民幣,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韓建旻供述,2010年下半年,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振東制藥,300158.SZ)董事長李安平在申請公司上市時,為保證順利通過發審委的審核,拿20萬元人民幣給公司秘書秦正國送給韓建旻。秦正國自行將20萬元人民幣兌換為2萬歐元後,送給韓建旻並讓其幫忙。
公開資料顯示,振東制藥主營中藥材種植開發、中成藥研發生産銷售、化學原料藥及製劑的研發生産銷售、經營醫藥産品批發及零售等。
2010年12月1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振東制藥公開發行股票,並於2011年1月7日在創業板上市。
振東制藥財報顯示,2015年到2017年,公司曾經歷了三年業績高增長,但此後即爆發了“紅花注射液事件”。
2017年8月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監測發現,山西振東安特生物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紅花注射液(批號:20170404)在山東、新疆等地發生10例寒戰、發熱等不良反應。
國家藥監局因此要求所有醫療機構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批號産品,責令立即召回上述批號産品,並責令生産企業停止上述産品的銷售,並徹查藥品品質問題原因,針對查明的原因進行整改。在未查明原因、未整改到位之前不得恢復銷售。
因受“紅花注射液事件”影響,2018年公司出現商譽減值1.46億元,資産減值1.74億元,歸母凈利潤首度為負,共計虧損1.47億元。
此外,振東制藥在財務數據上還表現出銷售費用逐年大幅增加的趨勢。從2017年起公司銷售費用就出現了持續攀升的跡象。財報顯示,2016年至2018年,公司銷售費用分別為8.63億元、13.53億元和17.66億元,而同期營業收入則分別為32.83億元、37.32億元和34.2億元。
換句話説,在營收僅增加不足14%乃至有所減少的情況下,銷售費用正在以30%至57%的速度增加。
2019年12月6日晚間,振東制藥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振東集團計劃在6個月內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6%的股份,即6198萬股。振東集團與公司董事長李安平為一致行動人,共計持40.33%公司股份。
中國網財經對韓建旻受賄案仍將保持關注。
(責任編輯:胡朝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