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3日訊 今日,廈門證監局公佈相關行政監管措施顯示,經查,恒銀期貨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簡稱:恒銀期貨福建分公司)經營管理不規範,內部控制不健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與員工控制的公司在人員管理方面未能有效隔離;二是個別不具備期貨交易諮詢資格的員工違規開展期貨行情分析等資訊傳播活動。上述情形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廈門證監局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決定對恒銀期貨福建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同時,廈門證監局要求,恒銀期貨福建分公司應高度重視,嚴格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廈門證監局將視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