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26日訊 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印發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負面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記者了解到,2023年10月,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範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金規〔2023〕8號,以下簡稱8號文),初步明確了金融租賃公司鼓勵清單和負面清單範圍,列舉了鼓勵探索發展的重點業務領域,並將構築物、古玩玉石、字畫、辦公桌椅、報刊書架、低值易耗品以及乘用車之外的消費品作為禁止性業務領域。
金融監管總局非銀機構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強化租賃業務發展正向引導,支援金融租賃公司發揮專業優勢,做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五篇大文章”,金融監管總局在8號文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通知》,引導金融租賃公司根據國家重大戰略優化業務規劃,調整業務結構,傾斜資源推動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支援新質生産力發展。
《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及項目公司業務實施清單制管理,主要包括正文及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以下簡稱鼓勵清單)、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以下簡稱正面清單)三項附件,具體內容如下:
具體來看,《通知》正文明確了相關清單的上位法依據和與時俱進更新調整機制,同時要求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根據清單完善內部準入要求,調整業務規劃,跟蹤研判行業發展趨勢並定期報送清單落實情況等。
鼓勵清單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將農林牧漁、新能源、醫藥、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個産業中的農業機械、風電光伏、光熱發電、醫藥研發、船舶等重要設備和重大技術裝備納入鼓勵範圍。負面清單重申了已發佈實施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範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金規〔2023〕8號)中的禁止性業務領域要求,並明確新老劃斷原則,妥善處置存量業務。正面清單在《金融租賃公司項目公司管理辦法》(銀保監辦發〔2021〕143號)第三條規定的租賃物範圍基礎上,結合前期部分公司試點開展項目公司積體電路融資租賃業務經驗成效,增加了積體電路和算力中心設備,更好支援積體電路産業和算力基礎設施發展。
同時,金融監管總局要求,首先,金融租賃公司要立足功能定位和自身稟賦,根據鼓勵清單調整業務規劃,支援促進産業優化升級的重要通用設備和重大技術裝備需求,助力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推動新質生産力發展。同時,要及時跟蹤研判行業發展趨勢,避免盲目投資導致産業項目低水準重復建設。
第二,金融租賃公司要嚴格執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合規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2〕12號)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範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金規〔2023〕8號)關於禁止性業務領域的相關規定。存量相關業務自然結清,不得展期或續作。
第三,金融租賃公司要按照《金融租賃公司項目公司管理辦法》(銀保監辦發〔2021〕143號)第三條規定,對所設立的項目公司租賃物範圍實施正面清單管理。金融租賃公司專業子公司設立的項目公司租賃物範圍,應當符合專業子公司特定業務領域或特定業務模式。
第四,金融租賃公司要按照清單內容,結合實際,完善業務準入相關制度,充分發揮鼓勵清單和負面清單的導向作用。金融租賃公司每年應當定期向屬地金融監管局報告鼓勵清單落實情況。對於積極落實並取得良好成效的,各金融監管局要納入監管評級考量。
金融監管總局非銀機構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強化監管,指導金融租賃公司做好《通知》的貫徹落實,引導金融租賃公司根據國家重大戰略優化業務規劃,調整業務結構,傾斜資源推動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支援新質生産力發展。
同時,金融監管總局將根據國家政策導向、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和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情況,適時對清單進行更新和調整,並通過金融監管總局網站對外公佈。
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通知》將古玩玉石、字畫等納入負面清單,旨在防止資金脫實向虛,促進租賃資源向國家戰略支援産業傾斜。此舉有助於金融租賃公司聚焦實體經濟,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同時,也為行業規範經營和合規管理樹立標桿。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