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16日訊 8月15日晚間,萊茵生物(002166.SZ)公告稱,其控股孫公司利川華恒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收到恩施州生態環境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顯示,2024年4月16日,恩施州生態環境局利川市分局對利川華恒進行了現場調查,發現利川華恒存在“利川華恒利川市1.5萬噸/年植物提取項目于2022年6月取得環評批復後,白藜蘆醇生産線未按經環評批復的生産工藝流程建設,于2023年7月新增渦輪離心機對虎杖殘渣進行脫水處理。生産工藝改變後,虎杖殘渣由原來直接烘乾改變為脫水處理後再烘乾,改變後的工藝新增了污染物,與原環評報告明顯不符,未依法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違法行為。
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恩施州生態環境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利川華恒處以罰款人民幣60.15萬元的處罰。
萊茵生物表示,此次事件發生後,公司立即要求利川華恒管理層聘請有資質的危廢檢測、處理單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積極進行整改和提出聽證申請,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責處理。
萊茵生物還表示,利川華恒的營業收入佔其營業收入的比例為2.99%,佔比較小,本次行政處罰不會對公司及控股孫公司利川華恒的生産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
資料顯示,萊茵生物主營業務為天然健康産品業務和建築業務。
此前,萊茵生物發佈2024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報告期內,實現盈利5429.46萬元至6515.3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0%至80%。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