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8日訊 今日,黑龍江證監局發佈相關行政監管措施顯示, 經查,永商期貨有限公司(簡稱:永商期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公司董事長徐珠鋒、董事徐步升、監事王俊存在兼職,未按照規定向我局進行報告。二是公司資訊技術治理、網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永商期貨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2號)第二十八條第六款、《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九十條的規定。黑龍江證監局依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2號)第四十四條、《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一百零九條相關規定,決定對永商期貨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