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14日訊(記者 蘇萌)今日,信用廣州發佈一則關於廣州市大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資訊(穗雲市監處字[2022]67號)。
處罰資訊顯示,經查明,廣州市大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神山管理區神山工業園振華北路自編三橫路1號的經營場所依法取得《化粧品生産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粵粧20160532),該地址因四標四實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鎮華北路98號2棟,該公司在生産條件未發生改變的情況下于2021年6月11日重新取得《化粧品生産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粵粧20210160)。
2021年6月-8月,該公司接受委託生産“魅優美煥顏美白祛斑霜”(規格50g,批號DMCB0615C,限用日期20240614)、“絲瓜精華純露”(規格400ml,批號DMCB811B,限用日期20240810)、“菲之冉凝時賦活緊致水”(規格120ml,批號DMCB0617C,生産日期20210617)、“菲之冉金沙棘多肽養肌水”(規格120ml,批號DMCB0702E,限用日期20240701)、“菲之冉活泉水舒緩噴霧”(規格150ml,批號DMCB0809A,限用日期20240701)、“曼皙妮雪肌美白水”(規格120ml,批號DMCB0703D,限用日期20240702)及“潤元集視黃醇緊致補水面膜”(規格30ml×5,批號DMCB0805H,限用日期20240804)。
該公司在接受委託生産交付的上述7款産品的外包裝標簽標注“化粧品生産許可證編號:粵粧20160532、地址: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神山管理區神山工業園振華北路自編三橫路1號”,未真實準確標注其有效的化粧品生産許可證編號:粵粧20210160及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鎮華北路98號2棟地址。
因此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廣州市大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標簽含虛假內容的化粧品,並對其剩餘庫存及留樣的“魅優美煥顏美白祛斑霜”(規格50g)3798盒,“絲瓜精華純露”(規格400ml)8391瓶,“菲之冉凝時賦活緊致水”(規格120ml)1384盒,“菲之冉金沙棘多肽養肌水”(規格120ml)2098盒,“菲之冉活泉水舒緩噴霧”(規格150ml)7500盒,“曼皙妮雪肌美白水”(規格120ml)5869盒,“潤元集視黃醇緊致補水面膜”(規格30ml×5)319盒予以扣押,由於其生産標簽含虛假內容的化粧品包材由客戶提供,因此該公司生産上述産品貨值金額為195720.06元,違法所得按料體及加工費計算為34570.92元。
通報稱,廣州市大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屬於化粧品違法行為,依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被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3.457092萬元並處以罰款19.572006萬元,共計罰沒款23.029098萬元。
資料顯示,廣州市大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07月10日,經營範圍包括生物技術開發服務、化學工程研究服務、化粧品製造、藥品研發等。史華持股60%,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該公司第一次涉及行政處罰事件。2021年9月30日,該公司因特種設備安全違法被罰3萬元。
(責任編輯:安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