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6日訊(記者 鐘文鑫)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日,佳能(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銷售不合格多功能列印一體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産品的行為,被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3.9632萬元,沒收違法所得8.25428萬元。
截圖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文號為滬市監黃處〔2021〕012021001054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3月23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市黃浦區淮海中路2-8號1樓01室的佳能(中國)有限公司上海第一營業部銷售的産品進行抽檢,隨機抽檢的産品型號:TS9180、規格:100-240V~50/60Hz 0.6A,生産日期:2019年2月20日,産品名稱為多功能列印一體機,經檢驗後被判定為不合格。當事人(即:佳能(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復檢要求,經上海市品質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檢驗後,復檢被判定為不合格。
經查,當事人係該款多功能列印一體機的進口銷售商。該款多功能列印一體機經檢驗,其中“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項目被判定為不符合,綜合判定為不合格。現查明,當事人的貨值金額為人民幣239632元,違法所得為人民幣82542.86元,無庫存。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産、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産品”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産品的行為。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印表機的檢驗報告不合格項為1項,未造成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受損,未造成社會影響,對當事人作出從輕處罰,處以違法銷售産品貨值金額1倍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四十九條:“生産、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産品的,責令停止生産、銷售,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産品,並處違法生産、銷售産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産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決定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産品並對當事人處罰如下:一、罰款人民幣239632元整;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2542.8元。
天眼查顯示,佳能(中國)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註冊資本5605萬美元,係日本佳能公司全資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為小澤秀樹。
佳能中國官網介紹稱,佳能公司創立於1937年。目前,佳能的事業以光學技術為核心,涵蓋影像系統産品、辦公産品以及産業設備等領域。佳能的中國事業始於上個世紀70年代末,從最初的技術合作到獨資建廠再到成立銷售公司,經歷了多种經營模式的探索。1997年3月,佳能(中國)有限公司成立,全面負責佳能在中國市場銷售的各項工作,目前已經基本建成5大區域總部。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