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重慶海事局 《關於加強碼頭船舶靠離泊安全監管的通知》、《關於開展水上交通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風險防範化解2023專項行動的通知》相關工作要求,加大對碼頭船舶靠離泊安全監管,突出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事故發生,8月2日,重慶朝天門海事處江北嘴大隊聯合重慶交通執法總隊港航海事支隊、南岸區港航事務中心相關人員對轄區作業碼頭開展船舶靠離泊碼頭安全專項檢查。
首先,執法人員逐一對港口碼頭的錨、錨鏈、鋼纜、纜樁、地牛等係固設施進行了檢查,排查出係纜樁銹蝕、錨係設備配備不足、係纜鋼絲繩銹蝕等安全隱患。執法人員責令碼頭方做好整改工作,嚴禁超係泊能力作業,嚴防船舶斷纜漂流等事故險情發生。
隨後,組織召開了碼頭安全管理座談會,對相關法律法規,關規定與制度進行了宣貫,同時執法人員對碼頭作業安全事故案例進行了警示與剖析,指出事故的發生涉及到船舶、人員、管理、環境和碼頭等多方面因素,各碼頭單位要嚴格落實好安全主體責任,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碼頭區域實際情況制定有效可行的靠泊安全保障方案和應急處置方案,在船舶靠泊作業時認真履行安全生産調度職責,強化對進出碼頭作業船舶的安全提醒。
最後,執法人員要求碼頭方務必要做到“三告知”即:1.告知船舶作業當日最新的氣象資訊、尤其是氣象預警資訊;2.告知船舶預靠泊位、水域周圍通航條件;3.告知船舶確認氣象條件、水域通航條件滿足船舶靠離泊和裝卸作業操作注意事項及要求。“四確認”即:1.確認泊位設施和相關設備能夠滿足船舶靠離泊和裝卸作業需求;2.確認已與船舶完成了所有涉及靠離泊和裝卸作業的資訊交換確認;3.確認碼頭配備足夠人員協助船舶進行靠離泊、裝卸貨作業;4.確認碼頭應急設備處於隨時可用狀態,應急預案能夠迅速、有效執行。確保碼頭適靠,扎紮實實做好安全生産各項工作,推動轄區水上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白瑪央珍/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