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重慶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聯合重慶萬州區人民法院、重慶雲陽縣法院、重慶雲陽縣檢察院、重慶雲陽縣農業農村委在長江支流澎溪河四方井水域,開展增殖放流活動,約4萬尾魚苗放歸長江。
增殖放流現場,工作人員用氧氣袋對魚苗進行轉移,將一尾尾魚苗投放進長江懷抱,一時間,魚兒入水,歡騰跳躍,迅速向深水處游去。
據介紹,此次增殖放流所購買魚苗的資金,由兩起在長江支流非法捕撈水産品案件中的被告人承擔。6月3日當日共向長江放歸成魚12尾,共計36.1公斤,魚苗約4萬尾,其中包含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岩原鯉魚苗3000尾、胭脂魚魚苗3000尾,還有鰱魚、鳙魚等濾食性魚類。
開展增殖放流是貫徹落實長江十年禁漁政策、開展長江常態化生態修復工作的實際行動,也是修復天然水生生物資源、改善水域生態環境、實現水生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更是生態環境損壞替代性修復的重要方式,能對社會公眾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近年來,雲陽始終堅持把長江生態修復放在首位,嚴格督促違法行為人履行生態修復責任,自覺保護長江生態環境資源,堅決杜絕非法捕撈行為,以實際行動還長江一個綠色生態的水域屏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張揚鳳 譚啟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