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區行政爭議化解中心運用府、法、檢協作化解機制,實質性化解2起行政爭議案件。這是黔江區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成立以來成功化解的首例行政爭議糾紛。
2022年10月,重慶某公司向區發改委提交投訴書,投訴某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區發改委作出《招投標投訴不予受理決定書》。2022年11月,區發改委以該公司在招投標活動中不提供或者不按時提供低價風險擔保為由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書》,給予該公司不良行為相應記分處理。2023年1月,重慶某公司不服區發改委作出的決定書,向黔江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引導,雙方當事人同意通過行政爭議化解中心開展化解工作。
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司法局按照《強化協作共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工作方案》明確化解員,查閱案件材料,掌握案件事實,並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現場化解。化解過程中,化解員在鎖定案件主要事實清楚且無爭議的前提下,判明是非責任,立足各自職能從法律角度深入釋法説理,雙方當事每人平均認識到各自行為的責任和後果,化解員圍繞防止程式空轉、降低維權成本、有利企業發展提出化解方案。最終,重慶某公司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區發改委在裁量範圍內調整處理結果。
本次行政爭議化解是黔江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向行政爭議領域延伸的第一次實踐,是依法調動各類糾紛解決資源,實現行政與司法、檢察良性互動的重要體現。依託黔江區行政爭議化解中心這一新平臺,發揮司法行政機關組織協調優勢和法院、檢察院的法律專業優勢,以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在基層。(黎勇/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