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辦法為産業投資基金“立規”

來源:重慶日報 時間:2022-06-08 10:15:43 編輯:李柯佑

6月7日,記者從市財政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提高産業投資基金運作效率,更好發揮市産業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市財政局近日出臺了《重慶市産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産業投資基金有五條“紅線”堅決不能碰。

重慶市産業投資基金是指由市政府主導設立、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投資基金,主要投向全市重大戰略類、重點行業類和科創培育類項目。

重大戰略類項目,指具備重大基礎性、戰略性、帶動性作用的項目。重點行業類項目,指我市發展前景好、成長能力強的項目,以及重要産業轉型升級項目和“專精特新”項目。科創培育類項目,指處於“最初一公里”,具備核心技術的初創期孵化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根據《管理辦法》,産業投資基金主要採取直接投資,設立特定項目基金、專項子基金、跟投基金和科創培育基金的運作模式。為規範基金投資行為,《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産業投資基金及參投基金不得從事以下五個方面業務:

一是抵押融資、委託貸款、對外借貸(以投資為目的1年期以內借款除外)、二級市場股票(戰略配售、定向增發、協議轉讓、大宗交易除外)、期貨、房地産、證券投資基金、信託産品、保險計劃、企業債券(以投資為目的的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除外)、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投資(進行風險低且流動性強的現金管理除外);二是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等(經批准的公益性捐贈除外);三是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四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擔保等業務;五是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管理辦法》還要求,建立産業投資基金的分類考核績效評價體系。産業投資基金要接受市審計局或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或不按規定用途使用、截留挪用、揮霍浪費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記者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