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馬華東之“3·15”掃描
近日,南京市消協發佈《2016年度南京汽車消費投訴分析報告》。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南京去年共受理汽車類消費投訴2897件,所有投訴中,非汽車品質問題已經佔到了85%,可見消費者對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重視。在所有投訴中,4S店未能兌現購車前承諾佔比最多,其次是汽車品質和強制消費等問題。
●非汽車品質問題佔到85%
記者發現,在投訴原因方面,不能按時交車217件佔14%,強制上牌、保險、裝潢220件佔14%,不能及時提供合格證64件佔4%,加裝行車記錄儀、遮陽膜等為三無産品172件佔11%,不能退訂金、預付款226件佔14%,汽車品質問題243件佔15%、未能兌現購車前承諾等合同糾紛290件佔18%、外地戶籍無法上牌糾紛152件佔10%。
在所有投訴中,4S店未能兌現購車前承諾佔比最多,其次是汽車品質和強制消費等問題,其中非汽車品質問題已經佔到了85%,説明消費者對服務的要求已經越來越重視。
比如2016年11月12日,市民陳先生在南京中升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一台賓士車,價格219000元,商家強制性要求其在4S店購買保險10500元以及劃痕險6200元,經南京市消協協調才得到妥善處理。
市民焦先生2016年10月20日在南京寶利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交了1萬元定金買華晨寶馬1.5T車,合同約定11月10日提車,截至現在也未提到車,去年12月2日聯繫商家被告知車在運輸過程中損壞了,要等當年12月下線的車了。焦先生表示,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南京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挑選購買汽車時,一定要考慮到該品牌的售後服務品質問題,以免將來産生不必要的糾紛。
此外,在購車前應仔細了解車輛配置情況與售後服務承諾,勿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介紹與承諾;務必將車輛價格、型號、交車時間、優惠承諾、違約責任等重要資訊在合同中明確清楚;提車時要仔細檢查車輛,察看外觀是否受損,內飾裝潢等配置是否與承諾相符,核對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購車合同等憑證是否交付于消費者手中。如果購車時發現經營者隱瞞實情、不承擔違約責任等問題,注意保存證據並及時進行維權。
●德係車投訴近三成
從車係方面來看,德係品牌、國産自主品牌、美係品牌分列投訴量前三名。其中,德係車投訴佔27%,國産品牌中,投訴最多的品牌是吉利汽車。在品牌方面,別克、上海大眾、福特投訴量排在合資品牌前三名,其中別克品牌汽車2016年投訴量為115件,上海大眾85件。
南京市消協梳理案例,發現2016年被投訴最多的汽車品牌(前十名)主要是:別克115件、上海大眾85件、福特80件、北京現代73件、一汽大眾71件、奧迪66件、吉利65件、寶馬64件、一汽豐田52件、雪佛蘭50件。被投訴最多的汽車品牌前十名中,合資品牌、國産自主品牌、豪華車型、緊湊車型均有上榜,別克汽車投訴數量最多。
南京市消協表示,以上統計數據屬於絕對數值,消費者應結合不同品牌汽車保有量、不同年份銷量等因素,綜合分析判斷。經過平臺數據分析,汽車消費品投訴量基本與銷售量成正比。
新聞延伸:全國首個汽車品質司法鑒定機構在滬成立
隨著社會發展,私家車的保有量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車輛整車品質、維修品質的投訴量也與日俱增,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大熱點。在汽車消費過程中,對於消費者來説,由於缺乏汽車的相關專業知識,就汽車品質問題提出專業意見幾乎是不可能的;對於整車生産廠家和維修廠家來説,自己提出的鑒定意見,缺乏公正性和權威性,也難以被消費者和有關司法、人民調解機構接受。
經上海市司法局批准,上海近日成立了全國首個“汽車品質司法鑒定總站”,通過專業人士對車輛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專業鑒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鑒定文書,以保障相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據上海汽車品質司法鑒定總站站長陶巍介紹,2014年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十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品質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建立健全維修品質糾紛調解和投訴處理機制,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各地要求按照“渠道暢通、處理及時、技術權威、裁決公正”的原則,建立健全汽車維修品質糾紛調解、投訴處理的工作平臺和機制。該站是經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在上海科鑒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的配合下,由上海市技師協會汽車專業委員會成立的。
相關人士指出,上海成立汽車品質司法鑒定機構,將有助於汽車消費市場秩序建設,在法律的框架下,維護車輛生産、車輛維修、消費者等各方利益,積極推動汽車消費市場健康發展。
編輯:曉航
(責編:竇明、吳曉琴)
(責任編輯:毛凱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