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一輛別克威朗轎車行駛至莆田市鳳凰山莊交叉路口處,突然車輛方向失控,撞向馬路中間的防護欄。這一幕被路口的兩個監控攝像頭完整地記錄了下來。
從監控錄影可以看出,該車輛大約在當日早上8點16分10秒左右亮著應急燈進入監控錄影等拍攝範圍。隨後,車輛在前進過程中,從中間車道漸漸向左偏移,直到撞上防護欄最終停下。
事後車主發現,車左前輪向外大幅度展開,連接車輛左前方懸架襯套從其分體式連接桿脫落。這一脫軸情況和上汽通用旗下多款車型曝出的脫軸事件完全吻合。
車主請司法鑒定機構做了事故鑒定。《司法鑒定意見書》指向上汽通用的“分體式控制臂”結構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
此次事故之前,上汽通用旗下配備“分體式控制臂襯套”結構的車型已經發生了百餘起脫軸案例。其中以昂科威車型居多,截至目前至少發生84起。
4S店否認車輛或存在品質問題
記者了解到,當時駕駛車輛的並非車輛擁有者林先生本人,而是他的一名親戚黃先生。車輛被拖到4S店後,對方認為是黃先生操作不當,矢口否認車輛或存在品質問題。這一點讓林和黃都難以接受。“他們讓我報保險,我沒有報。因為我報了就認為是我個人操作的問題,他們把責任撇清了。”
車輛事發的過程黃先生歷歷在目,“方向盤失控繼而撞上防護欄是不爭的事實。他們看到我輪轂上有磕痕,一口咬死是我先磕到防護欄上的石墩導致了斷軸。”他告訴《消費者報道》,當時道路前方就是紅燈,車輛速度頂多40km/h。就那麼幾秒的時間,他都沒反應過來,就撞上了防護欄。
“我才剛買4個月的新車,行駛里程才剛剛過三千公里。”林先生對4S店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感到有些惱怒。
《司法鑒定意見書》指向“分體式控制臂”缺陷
事後,林先生做了司法鑒定。《司法鑒定意見書》的內容表明,車輛是先脫軸後碰撞,也將結論指向了上汽通用研發的“分體式控制臂襯套”結構為缺陷設計。
“分體式控制臂襯套”結構是上汽通用、泛亞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共同研發的一種實用新型專利。該結構用於連接懸架下襬臂和車架,起到緩沖和連接的作用,被上汽通用搭配在了包括昂科威、新英朗、威朗和科魯茲等車型上。該結構的前身是“一體式控制臂襯套”。
作出鑒定報告的機構是“福建省行健司法鑒定所”,鑒定人為該所高級工程師蔣建平和工程師高兆鳳。蔣建平向本刊描述道:“車輛現場無論是行駛痕跡、碰撞痕跡還是監控錄影等證據都表明車輛是先脫後碰。”
蔣建平還原了事發過程中車輛下懸架襯套與連接幹脫落的全過程:前連接桿變形、轉動(圖1),下懸架襯套內管壁嚴重變形(圖4),接著後連架的鎖緊螺栓折斷(圖2)使後連接桿掉落在路面上(圖3);最後左側下懸架襯套從其分體式前連接桿脫落。
而根據對現場主要痕跡的檢驗,福建省行健司法鑒定所得出如下鑒定意見:
一、事發車輛左前部下懸挂後連接桿等部件斷裂脫落瞬間,車輛處於行駛狀態;
二、事發車輛左前部下懸挂後連接桿斷裂後,脫離約束前的左前輪向左側外展,胎面、胎壁和輪輞與事故現場防護欄和基座發生了碰撞;
三、事發車輛轉向下襬臂“分體式控制臂”結構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第9.4.3“轎車與懸架之間的各種拉桿和導桿不應變形,各接頭和襯套不應松曠或位移”有關規定;
四、排除事發車輛與其他車輛(物體)碰撞導致左前部下懸挂變形、傳動軸及後連桿鎖緊螺栓脫落等部件的損壞的可能。
4S店否認鑒定報告 要求自行送檢
林先生將鑒定報告寄給了當時購車的4S店——溫州華特通用別克4S店。林先生以為,鑒定報告都出來了,認為並不是駕駛者操作問題,那麼退車的訴求應該是能得到滿足的。
然而,4S店卻對林先生提供的鑒定報告不認賬。華特4S店售後王姓經理回復本刊表示:“收到了林先生的鑒定報告,但畢竟是他單方面做的鑒定,可能不太符合流程,還在和客戶進一步溝通。”
林先生告訴記者,4S店方面否認了鑒定報告後,要求自檢一次,或者雙方共同檢測。“現在還在溝通授權書的事情。”林先生選擇了讓4S店單方送檢一次:“等結果出來,我們再辯一下。”
4月5日,林先生再次接到莆田當地4S店的電話,被告知要去把車拖走。但是林先生又不敢讓4S店修車。一來擔心,修好了車,破壞了脫軸的證據;二來擔心即使修好了,仍然是原來的結構,還是存有隱患。
(責任編輯:毛凱悅)